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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0]1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财政奖补计划的批复
(沪农委[2010]127号)


崇明县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财政局:

你们上报的《崇明县关于2010年村庄改造计划的请示》(崇府政[201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计划方案。

二、村庄改造实施范围。2010年崇明县村庄改造实施范围为陈家、中兴、堡镇、竖新、新河、庙镇6个镇的6个村,涉及农户1832户(详见附件)。

三、奖补资金。2010年村庄改造工作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市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150万元。村庄改造专项奖补资金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村庄归并和宅基地置换。请规范财政奖补工作操作程序,加强资金的整合、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切实用于改造项目,保障各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崇明县2010年农村村庄改造实施计划

乡镇

试点村

计划改造户数(户)

陈家镇

花漂村

300

中兴镇

滧中村

173

堡 镇

南海村

236

竖新镇

春风村

300

新河镇

卫东村

267

庙 镇

联益村

556

合计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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