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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改委关于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颁发部门】 浙江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浙发改函[2010]19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0〕196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104国道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10〕100号)及天台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104国道我省境内大部分路段均已达到一级或一级路幅标准,新昌关岭至天台响堂段大部分仍为二、三级公路,路况差,关岭段纵坡较陡,天台城区路段街道化严重,已制约了104国道运输功能发挥。该项目建设对提升104国道的整体通行能力,为上三高速公路提供备用通道,改善路网结构,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是必要的。项目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8-2020)。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为新昌关岭,经天台上卢村、白鹤镇、下西山、孟岸陶村,在曹村附近跨越62省道,经后屋、国清变电所、莪园,终点为响堂。主线全长约30.4公里,同步建设104国道至上三高速天台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项目改造总里程约33.4公里,其中新昌段约1.7公里,天台段约31.7公里。
项目按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主线起点关岭至天台白鹤段7.8公里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3米,分离式路基宽2×11.25米;主线白鹤至终点响堂段约22.6公里及连接线3公里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其中主线始丰新城(与62省道交叉点)至莪园段约8.7公里采用六车道标准,路基宽32米;主线白鹤至始丰新城(与62省道交叉点)段、莪园至终点响堂段约13.9公里及连接线3公里采用四车道标准,路基宽24.5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16.7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6.1亿元,其余资金由天台县财政出资解决,项目法人为天台县地方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四、招标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施工、重要材料以及重要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五、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做好全线特别是隧道、桥梁结构物的水文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选择经济合理桥梁配跨和下部结构,优化隧道的衬砌支护设计。对利用老路加宽段,建议尽量降低标高,多利用原路基、路面。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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