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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厅函[2011]3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的通知
(保监厅函〔2011〕342号)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切实加强对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应知应会的监管法规政策教育,增强其对保险市场特征和经营发展规律的认识,我会决定举办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公司未参加2010-2011年度高管轮训的非执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每家公司每期培训班至少安排非执行董事及监事各一名。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时间:9月27日-29日(9月26日14:00-20:00报到);

第二期时间:10月18日-20日(10月17日14:00-20:00报到);

地点: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电话:010-59898888)

三、培训内容

《保险法》专题;公司治理原理、框架及法律法规专题;公司法人治理风险及案件防范专题;中国保险业市场特征与发展规律专题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讲课费、场租费、文具资料费等)每人1680元。请各公司于9月15日前将第一期和第二期培训费用分批汇入以下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栏内注明公司名称,“培训费”发票在报到当天领取。

名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培训中心

账号:810723002508091001

大额支付号:10410000507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营业部

五、注意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因特殊原因不需安排食宿者,请在报名时提前告知。

(二)此次培训计入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学时。学员参训期间考勤情况及随堂测验成绩结果将通过适当形式向所在公司反馈。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

(三)请各公司于2011年9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上报第一期、第二期报名表,同时将参训人员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背后写上姓名)、1份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台胞证等)的复印件(正面注明公司名称及参训的期数)以快递形式寄至我会。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参训人员一旦报名,原则上不得更换,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公司应提前三天告知。

培训联系人:章晓东 张慧晋

电 话:010-66288025 66288035

传 真:010-66288651

邮 箱:xiaodong_zhang@circ.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培训中心1718房间(邮编:100140)

财务联系人:李珺

电 话:010-66288058

附件:1、第一期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报名表

 2、第二期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报名表

 3、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行车路线图(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第一期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报名表
公司名称: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手机国籍(地区)身份证件号办公电话出生日期备注
1         
2         
3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方式: 审核人:
注:上表中信息仅供制作培训证书及培训档案使用,我会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2:
第二期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培训班报名表
公司名称: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手机国籍(地区)身份证件号办公电话出生日期备注
1         
2         
3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方式: 审核人:
注:上表中信息仅供制作培训证书及培训档案使用,我会对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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