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曹志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318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曹志强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永总字〔2011〕259号)收悉。经审核,曹志强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