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广君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2011)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129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广君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291号)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续聘刘广君为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精算责任人的请示》(大众保险〔2011〕160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刘广君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