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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永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产险[2011]129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永明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1〕1292号)


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现代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拟任变更法律责任人的请示》(现代财产保险发〔2011〕12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王永明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王刚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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