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毓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1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毓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李浴光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段凤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职务;
石仕泽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毓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1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