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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毓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人[2011]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胡毓奇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11〕3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胡毓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李浴光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段凤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职务;

石仕泽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庆市接待办公室)副巡视员职务。

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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