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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会务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北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

在各设区市商务局、各参展企业的支持、配合下,我省组团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各项筹备工作正按照大会要求有序进行。为确保圆满顺利,现就有关要求和具体会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负责,确保安全

按企业属地原则,由各市局负责管理好会务工作。有市局负责人带队参会的,要统一协调当地参展企业的交通、住宿,及出口成交统计、调研等业务工作;没有市局人员带队参会的,市局要将省厅要求通知到所辖企业,明确企业带队负责人,并接受省厅统一管理。请按照报名参加商品展、投资形象展的不同渠道,于8月22日前将参会人员的到会时间、住宿地点、联络方式、离会时间等,由市局汇总后报送省厅(格式见附件1)。商品展联系人:外贸处张书雨, 电话:0311-87909917,传真:87909903;投资形象展联系人:投资促进处计卫昂、外经处王晓东,电话:0311-87801025、87909171,传真:87801027、87909383。

二、住宿及往返交通

本次参展我省不统一安排住宿,请各市局和参展企业尽早联络确定住宿酒店和火车(飞机)票,确保顺利参会。酒店联络方式,请参见河北省交易团网站(www.hbjyt.com)“展会动态”有关信息。

三、参会证件

我省交易团会务组将于8月28日入住“伊力特酒店”(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总机:0991-5193333,前台:5193001)。请参会人员届时到会务组领取参会证件,并按照大会要求,完成布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北省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情况表

 2、《关于调整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布展时间的通知》(略)

 3、《标准展位参展须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河北省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情况表

  市参加首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姓 名

性别

职 务

手 机

住宿酒店

抵达日期

离开日期

 

 

 

 

 

 

 

 

 

 

 

 

 

 

 

 

 

 

 

 

 

 

 

 

 

 

 

 

 

 

 

 

 

 

 

 

 

 

 

 

 

 

 

 

 

 

 

 

 

 

 

 

 

 

 

 

 

 

 

 

 

 

 

 

 

 

 

 

 

 

 

 

 

 

 

 

 

 

 

 



附件3:
标准展位参展须知

各参展单位:
您们好,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严禁用脚踩踏桌椅,不要随意搬动其它展位的桌椅等物,不得自行拆卸和改装展具,如有违反责令恢复原状,因恢复原状而产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造成展材损坏的责令照价赔偿。
二、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和使用电炉等用电设备,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三、不得在展架和展板上使用钉子、记号笔等任何可能对其造成破坏的物品,展商如需在展板上粘贴物品,只可使用双面布基胶带,并在撤展时负责清除粘贴物。
四、严禁在展位外的柱子、墙面、地面、天花板上张贴、悬挂宣传物。
五、撤展时请将贵展区内的各种粘贴物清除干净,清点好配备的桌椅等展具并摆放整齐,否则不予签发出门证。
六、参展商需对自己的展品及财物负责,展览期间展台上随时有人值守,展位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和小件物品。展馆内夜间有保安值班,但小件、贵重物品参展商需自行料理,如若遗失、失窃完全由参展商自行负责,中心及主场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标准展位布局时间:8月25日10:00至8月30日24:00(8月25日至8月29日上午10:00至18:00)

新疆国际博览事务局招商招展部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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