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批复》(济编发〔2011〕48号),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政府办公厅所属财政拨款正局级事业单位。现制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
附:印模(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二o一一年八月一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字〔2011〕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