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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政焕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寿险[2011]134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刘政焕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寿险〔2011〕1341号)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刘政焕等人任职资格的请示(利保发〔2011〕10、12-14、16、17、19、20、23-27、30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核准刘政焕、吴宁、王健英、靳向东、吴小平、周海燕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陆正飞、苏锐石担任你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袁寒、严峰、严维金、吴烨、蒋正忠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金星、韩晓明担任你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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