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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13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333号)


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日本兴亚财险〔2011〕151号)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根据2011年7月20日的股东决议对章程进行的修改。

请你公司据此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附件:日本兴亚财产保险(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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