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骆泽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国际[2011]134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骆泽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1〕1340号)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骆泽明先生的任职资格核准的申请》(利宝〔2011〕170号)收悉。经审查,骆泽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担任你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