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保监财会[2011]1327号)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财会[2011]132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的批复
(保监财会〔2011〕1327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李珊同志进行财务部门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太保寿〔2011〕107号)收悉。经审查,同意李珊担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

此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