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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卢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人字[20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卢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本政人字〔2011〕6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卢伟同志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郑伟同志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邴靖同志为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免去:

卢伟同志的本溪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王正坤同志的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汪军同志的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就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吕祥思同志的本溪市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高泰山同志的本溪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强同志的本溪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邴靖同志的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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