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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1]1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11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决策机构建设,强化统一领导,做好政策衔接,市政府决定对本溪市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主  任:王世伟  市长

副主任:

赵正友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委员:

栾奎杰  市房产局局长

方  颖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巴在仁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孔  越  市民政局局长

李  杰  市物价局局长

卢炳野  市房产局副局长

樊增军  市人社局副局长

孙  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林雪冰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宁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宁波  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吴燕君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向阳  市地税局总会计师

梁胜铭  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林营刚  市总工会副主席

谢英怀  本溪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颜世承  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

宋俊波  平山区副区长

何玉双  明山区副区长

周大庆  溪湖区副区长

周远斌  南芬区副区长

丁  勇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鲁大林  本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市住房保障委员会下设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和住房改革与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办公室主任栾奎杰(兼)、副主任刘日华(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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