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慈溪市妇幼保健院增加核定床位的批复 (浙卫发〔2010〕146号) 宁波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准慈溪市妇幼保健院迁扩建床位规模的请示》(甬卫〔2010〕13号)悉。经研究,同意该院增加床位200张,总核定床位增加至300张,所需床位数在宁波市床位配置指标中调剂。新增床位从实际开放之日算起,增加床位后卫技人员编制应及时调整到位。 此复。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