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旅游局机关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旅办〔2010〕41号)
局机关各处室,省旅游质监所:
现将《福建省旅游局机关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旅游局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旅游局机关2010年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为深入开展旅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高机关服务效能,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闽纠办[2010]16号)和《国家旅游局2010年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旅办发[2010]42号),现制定局机关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旅游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旅游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以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各处室(所)要积极参加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建立意见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抓、相结合。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处室(所)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能、依法行政,转变作风,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公示、承诺等制度。不滥用行政权力和行业特权强制有偿服务。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三)着重解决游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关处室(所)要规范和检查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断提高旅行社遵规履约的意识;继续查处团队旅游行程中降低服务标准,旅行社、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及参加自费项目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健全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
(四)全面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处室(所)要紧紧围绕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这一总体要求,积极关注旅游市场游客的消费取向特征和游客满意度的变动情况,认真完成每季度游客满意度调查有关工作任务,确保满意度调查的科学性,促进旅游服务质量提升。
(五)发挥激励和惩处作用。有关处室(所)要宣传诚实守信、遵规守法、优质服务的旅游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引导旅游行业树立优良行业风气。加大行政监管和执法力度,查处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 明确职责。各处室(所)要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执行《关于实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各处室(所)负责人为本处室(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加强和推进行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纳入到行业管理工作中;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务求实效。各处室(所)要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游客满意度调查和征求意见建议等形式,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游客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对行评代表和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措施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过程更有实效性。
(三)整体推进。各处室(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做到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要与诚信旅游建设和平安旅游建设相结合,用诚实守信、承诺践诺来规范旅游经营者经营行为;要与创建文明行业相结合,通过以点带面,树立旅游行业良好形象;要与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相结合,不断净化旅游环境,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切身利益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四)总结提升。2010年12月底前,各处室(所)要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局行评办,并接受省政府纠风办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