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枣政办发[2010]30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枣庄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污染物减排工作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举措,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协调配合、综合推进,确保实现“十一五”污染物减排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编制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枣庄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枣庄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消耗、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提出综合性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cod和二氧化硫2005年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计划编制范围,不在统计口径内的面源污染等不纳入计划编制重点,对不削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工程措施不纳入项目清单。
3.强化动态变化原则:强化新增量部分的预测,在确定污染减排各项工程措施时,充分考虑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区(市)和部门,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企业和工程项目。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便于自查、核查和考核。
5.可达性原则:各项达标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强化可达性分析,做好增量、存量、减量之间的系统分析,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互吻合,资金供给和需求相互平衡。
(四)编制基准年。
采用双基准年:2005年、2009年。
(五)工作目标。
2010年,全面完成枣庄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
二、现状分析
2009年全市完成cod减排项目21个,削减量4612吨,削减率为4.59%,累计完成“十一五”目标的81.4%,距“十一五”减排目标,还需净削减cod1658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完成36个,削减量9558吨,削减率为12.9%,累计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的100%,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三、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社会经济发展及生活cod新增量预测。城镇人口预测: 2009年末含省外净流入总人口386.79万人,人口增长率0.489%;预计2010年人口增长率0.48%,2010年末含省外净流入总人口388.6万人,城镇化率48.9%;2010年增加城镇人口数3万人。排放系数取69克/人天,生活cod新增量为755.6吨/年。
(二)经济发展及工业cod新增量预测。据统计,2009年全市gdp为1201亿元;2009年全市工业cod排放强度为13吨/亿元。预计2010年gdp增长11%,低cod产生行业系数按0.2计算,监测与监察系数取1.8%,以此推算,2010年工业cod新增量为1149.1吨/年。加上生活cod新增量755.6吨/年,预计2010年全市新增cod排放量为1904.7吨。
(三)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在没有全市新增电力耗煤和非电力耗煤等有关数据的情况下,根据单位gdp能耗测算二氧化硫新增量。2009年单位gdp能耗分别为1.68吨标煤/万元,2010年在2009年基础上下降4%,预计2010年单位gdp能耗为1.61吨标煤/万元,新增能源消耗量为212万吨标煤。按煤炭消耗量占能源消耗量70%计算,新增煤炭消耗量148万吨。按电力煤炭消耗量占41%计算,新增电力消耗煤60.68万吨,新增非电力消耗煤87.32万吨。电力耗煤加权平均硫份0.9%,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7.6,以此推算,2010年,新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8737.9吨,新增非电力二氧化硫排放量2410吨,合计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147.9吨。
四、污染物削减目标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考虑在新增量的基础上,2010年全市cod、二氧化硫分别需削减3562.7吨和 11147.9吨。
五、减排措施
(一)产业结构调整减排。
减排cod工程:关停1家造纸厂、2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纺织企业,削减cod371.8吨。
减排二氧化硫工程:关停小火电机组3个(2家企业),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408.1吨;淘汰14家立窑企业23条立窑生产线,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2510吨,合计减排二氧化硫2918.1吨。
(二)工程治理减排。
减排cod工程: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3个,可实现削减cod1521吨;提高1个原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可实现削减cod193吨;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回用水工程1个,可实现削减cod252吨;接转2009年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可实现削减cod1125吨。工业企业污染减排项目4个,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759.8吨。合计可实现削减cod排放量3850.8吨。
二氧化硫工程治理减排: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9个(4家企业),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0687吨;三同时机组脱硫1个,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960吨。合计可实现削减二氧化硫11647吨。
六、可达性分析
2010年全市共实施41个减排项目(涉及33家企业)。cod减排项目14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cod4222.6吨;二氧化硫减排项目27个,全部完成后,可实现减排二氧化硫14565.1吨,能够完成我市确定的cod、二氧化硫分别削减3562.7吨和11147.9吨的削减目标。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今年是“十一五”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最后一年,我市的cod削减任务非常艰巨。各级政府要把减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现污染物从源头削减。要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继续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行各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关停和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8号)要求,加快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尤其是立窑水泥生产线的关停淘汰步伐,从源头降低污染物排放量。
(三)狠抓污染减排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发挥最大减排效益。各有关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对列入2010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和本年度全市减排计划的污水处理厂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增强污水处理能力。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提高运行率,确保稳定发挥减排效益。加快燃煤电厂现役脱硫设施建设,实现脱硫工程如期投运,保证达到2010年新排放标准要求。
(四)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提高自动监控覆盖率,强化运行管理,保证在线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二是落实全省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四个办法”,严控非法排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企业、污水处理厂和河流断面的监测力度,保证监测频次和自动监控设备的准确性。三是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继续采用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坚决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2010年度全市治污减排项目表由市环保局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