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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通[2010]3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贵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筑府办通〔2010〕3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鉴于机构改革及人员变动,决定对贵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长青(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继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廷志(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朱 胜(市编委办主任)

李 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主任)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谢红生(市民政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沈可定(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任筑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方鉴常(市审计局局长)

曹玉珍(市统计局局长)

肖 进(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向 阳(市农委主任)

杜 清(市规划局局长)

张年举(市物价局局长)

张荣华(市国税局局长)

杨 军(市地税局局长)

李 颖(市法制局局长)

肖泽生(贵阳警备区后勤部部长)

何雄伟(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田儒康(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由任筑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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