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通市支会更名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通市政府

【发文字号】 通政发[2010]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通市支会更名的通知
(通政发〔201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努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规则》,决定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通市支会”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通市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