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农业局、农发局),工商各直属局、分局: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农产品“一村一标”工程,进一步发挥农产品商标在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引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农民致富、农业增效、农村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组织参照执行)所有的农产品商标(注册类别为29、30、31类);
2.农产品产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商标注册并持续使用时间3年以上(2007年1月1日以前注册)或商标注册虽未满三年,但实际使用时间达到4年以上;
4.产品被各级政府部门及消费者普遍认可,在本市范围内有较高知名度;
5.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高,生产经营规模化、效益好,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和地方特色,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6.产品获得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相关认证中的任一认证;
7.参评单位近3年来没有因质量、商标侵权等问题被相关执法部门处罚记录 (2007年1月1日至今),近3年没有严重失信、违法记录(2007年1月1日至今)。
二、组织单位和评委会组成
本次评选活动由苏州市商标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苏州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苏州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共同主办。
本次评选活动由“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委员会由上述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及其参与投票评比的消费者代表共同组成。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评选活动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3.产品获得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获得过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
4.市级及市级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宣传覆盖面、宣传时间、广告投放量等)。
四、报名方式
1.参评单位自荐报名,经所在地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
2.申报表刊登在苏州市红盾信息网“最新公告”一栏中,网址:www.szsgsj.gov.cn。
3.评选不收取费用。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履行评选标准及程序,把好地方推荐、社会参与、评委会评审等关键环节,确保评选质量、好中选优。
3.参评单位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六、评选程序
1.2010年6月30日前,参评单位向所在地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2010年7月1日至7月31日,县级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农林部门对申报的企业进行考察筛选,按照各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比例,筛选出共120件商标报市评审委员会。
3.2010年8月1日至8月31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100件入围商标,并在苏州电视台、城市商报和苏州市红盾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
4.20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由市民通过苏州电视台、城市商报和苏州市红盾信息网,以短信投票、书面投票、网络投票等形式,对入围商标(企业)进行社会评选,参与市民将以抽奖形式获得一、二、三等奖纪念奖品,并从中选出若干名消费者代表参与评审监督。
评审委员会以不记名方式投票,按照“市民投票与评委投票各占50%”比例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审,按最终得分高低评选出首届“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
5.2010年10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并授牌。
七、评选结果
1.对入围和被评选为“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的商标所有人颁发证书、牌匾,被评为“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的产品,可以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标注有效期为三年(至2013年12月31日截止)
2.通过新闻媒介宣传,在苏州广播电视总台下属电视频道、电台频率、苏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下属《苏州日报》、《姑苏晚报》、《城市商报》、苏州市红盾信息网苏州工商红盾网、苏州农业信息网等媒体上公告,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在自愿前提下,媒体单位对其广告投放时段、数量、额度给予一定的优惠安排,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对入围的100家企业发放“农产品品牌推广支助券”。
3.相关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扶持政策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奖励。
4.工商部门在推荐申报、认定苏州市知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中给予重点扶持。
八、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农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提请评审委员会撤销该商标的“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标注权,并向社会公告:
1.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的;
2.农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3.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4.标注“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字样超越使用范围,且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5.“苏州市十大农产品商标”所有人要求放弃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严重影响苏州市农产品商标声誉的。
对上述所列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联系单位:江苏省苏州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环能处
联 系 人:市市工商局 朱宏挺、臧宇波
市 农 委 施赞红
联系电话:市工商局 68150717、68150708(传真)
市 农 委 65251873
电子邮箱:szssgc@126.com
苏州市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
附件: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二0一0年度
农业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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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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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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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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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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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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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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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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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农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参照填写(以下同)。
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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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00字以内,可另附页及相关证明资料。
企业工作概况
农产品质量管理、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文件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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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管理、商标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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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管理、商标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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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注册信息
国内商标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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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注册号 | 商标 | 类别 | 核定商品/服务 | 注册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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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注册商标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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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境外商标注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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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国别 | 注册号 | 商标 | 核定商品/服务 | 注册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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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境外商标注册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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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农业产品认证信息
农产品认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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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认证号 | 认证类别 | 认证单位 | 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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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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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保护情况
企业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保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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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著名商标认定保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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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知名商标认定保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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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驰名商标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认定的驰名商标。
企业维权(民事和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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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维权(行政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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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维权(司法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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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主商标产品经营及销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7年度 | 总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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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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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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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盈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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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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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 | 总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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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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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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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盈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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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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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 总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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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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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占总销售收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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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盈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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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商标产品销售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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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 工商部门、、 农林部门 审核意见 | 工商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农林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 初审入围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社会投票、 评审投票情况 | 社会投票总数: 社会投票排名: | 评审投票数: 评审投票排名: |
评审委员会 评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