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的通知 (锡政发〔2011〕13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及无锡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收入标准公布如下:申请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元以下。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