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刘秀兰同志免职的通知 (渝府人〔201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秀兰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北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职务。 退休时间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