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的批复
(渝府〔2011〕86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恳请调整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分区的请示》(巫山府文〔2010〕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重庆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巫山县南部,地处渝、鄂交界处,主要保护对象是红豆杉、南方红豆杉、珙桐、豹、林麝、金雕等国家珍稀濒危和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态系统。为加强对该保护区的管理,减少保护区人地矛盾,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同意对该保护区范围以及功能区作如下调整:
将秋家槽―雷家坪―谭家湾―关山口―白鹤溪―五猪坪―余家湾―苦瓜坪―人槽―红岩老―石混槽五龙宫片区(核心区面积3978 公顷)、雪花乡―白鹤溪―五猪坪―余家湾―苦瓜坪―人槽―红岩老―石混槽―秋家槽―雷家坪―谭家湾―上拐子―龙洞―花厂―大溪河―湖北省界的迴龙观片区(缓冲区面积1500.8公顷)、反背沱―相楞山―张家湾―矿子包的相楞山片区(实验区面积550公顷),共计6028.8公顷的区域调出保护区。
将关门山―李湾―大花尖―邓家梁子―沙湾―窝坑梁子―张家湾的水竹园片区、魏家槽―铺子―关渡坪―后坡―老阳包―清水河―郭家湾―岩洞淌―杨树淌的中和店子片区面积共1865.3公顷的区域由实验区调整为缓冲区;将陈家五当―核桃树―滴水岩―古树槽―石佛寺―观音庙―大白岩―魏家槽―铺子―肖长漕―马大坡―下漕的百步梯片区面积共3175.4公顷的区域由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将小垭子―大垭子―水套溪的大垭子片区和克漆包―四方碑―楠木槽―万家槽的万家槽片区面积共154.3公顷的区域由核心区调整为缓冲区。
将葫芦垭―大板石―培石―长江―拖牌―龙洞湾面积共775.2公顷的区域由保护区外调入缓冲区,将反背沱―谭家湾―王家垭―王家湾―下庄―长江面积共2166.5公顷的区域由保护区外调入实验区。
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为37051.9公顷,其中核心区12690.36公顷、缓冲区16181.15公顷、实验区8180.39公顷。具体位置为东经109°33′―110°10′,北纬30°05′―30°03′。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以附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
二、你县要按照此次调整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分区,抓紧组织开展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并向社会公告。
三、你县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整后保护区性质和功能不变,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不受到影响,主要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对调出保护区的区域要作为外围保护地带加强保护,采取措施恢复生态功能,严禁建设污染环境及威胁生物多样性的资源开发项目,确保该区域生物资源得到良好保护。
四、你县要妥善处理好自然保护区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不得在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保护区实验区内按规定建设设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
五、保护区一经调整应保持稳定,原则上5年内不得进行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程序报批。
附件:重庆市江南市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分区图(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