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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组通[2010]2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郑组通[2010]21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各企业、高等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驻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充实和优化我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队伍,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郑发[2004]32号)和《郑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郑发[2000]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以下简称“郑州拔尖人才”)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选拔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激励更多人才创新、创业、创优,推进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选拔培养一批高素质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遵循社会认可和业内认可并重的原则;遵循以对郑州市实际贡献为重要标准的原则;遵循总量控制、专业结构合理的原则。
二、选拔对象的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范围。本次选拔对象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是本市范围,主要是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骨干人才;二是驻郑单位范围,主要是中央、省驻郑企事业单位中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专业技术学科骨干等高层次人才。国家公务员不列入选拔对象。
(二)选拔对象条件。本市范围的人员,依照《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见附件一)进行申报。凡在2005-2010年间取得的业绩、成果(重复获奖的项目以最高奖励为准),符合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驻郑单位的人员,愿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意在四年管理服务期内履行以下义务:每年义务开展一次以上的专业讲座,结合郑州市的发展为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交一篇以上具有实际内容的建言献策报告,采取适当方式结对培养专业人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1)与我市企事业单位有良好合作关系,已经为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下一步有较为明确的合作目标;(2)长期关注支持郑州市的发展,下一步有比较明确针对郑州市的科研项目和计划;(3)通过兴办实业、成果转化等形式,直接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取得了良好业绩,下一步发展前景良好;(4)我市经济社会特别是产业发展急需专业的专家。
三、时间安排及推荐程序
此次郑州拔尖人才推荐选拔,主要采取个人申报与部门(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申报时间截至6月15日,单位(部门)推荐呈报时间截至6月30日。本市范围人员和驻郑单位人员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市范围人员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申报。(1)申报人认真学习本通知精神,明确郑州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和要求;(2)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www.zzrc.gov.cn),打印《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3)申报人将《呈报表》及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原始材料(其中属于管理型人选的,要提供由财税部门认可的反映本单位经济效益的材料),向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
2.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等相关材料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相应县(市)区委组织部或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
3.部门推荐。此部门指呈报部门,即“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主管部门、市管企业、市管高校”。(1)各呈报部门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人选情况考察汇总后,研究提出拟上报人选的初步意见;(2)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研究(人选较多的部门可先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正式上报人选;(3)6月25日前,各呈报单位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www.zzrc.gov.cn),打印填写《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并整理相关报表及资料。
4.上报材料要求。6月30日前,各呈报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及电子文档:
(1)《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每人3份,a4纸双面打印);
(2)《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每人5份,a4纸横向打印);
(3)《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3份,a4纸横向打印);
(4)相关证明材料(一式3份):
a 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b 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 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d 企业经营管理人选材料,还包括由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
e 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须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f 其他证明材料。
(二)驻郑单位人员的申报程序及要求
1.确定需求人选意向。需求意向由各县(市)区、各部门、各高校和规模以上企业提出。(1)上述单位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向、重点及本单位实际,按照真正急需、真正能用的原则,提出人选意向;(2)6月10日前,与拟推荐人选进行沟通,本着双向选择、责权利相统一,高标准、重实效的要求,协商确定合作内容,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 (www.zzrc.gov.cn),打印填写《郑州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郑人选需求意向表》(每人3份,a4纸双面打印);(3)6月15日前与市人才办沟通。
2.个人申报。6月15日前,申报人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网”(www.zhengzhou.gov.cn)或“郑州人才工作网” (www.zzrc.gov.cn),打印《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向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个人科研合作意向,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申报人向提出意向的市属单位进行申报。
3.部门推荐。(1)驻郑人选需求意向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加盖单位党组织的印章后,将申报人的《呈报表》、单位的《需求意向表》等相关资料报主管部门;(2)6月30日前,各呈报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和《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后,报送市人才办。
4.上报材料要求(同上)。
四、有关要求
推荐选拔郑州拔尖人才,对于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广大知识分子、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推荐选拔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选拔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既要把本地区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又要认真研究确定驻郑单位的高层次人选意向,把工作做细做实。
二要严格标准程序。严格按照标准推荐人选,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上报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严防弄虚作假、虚报业绩。同时,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要适当考虑行业之间和人员结构的平衡,注意挑选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各级各单位要严格程序,按照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三是要搞好宣传发动。一方面要广泛宣传本通知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明确选拔工作的安排部署、条件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注意把拔尖人才的选拔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创优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向上的导向,真正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由于郑州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正在管理服务期范围内的郑州市第八批、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不再参加本次推荐,其他人员均可参加推荐。
联系人: 王爱敏  电话:0371-67178138

附件:
一、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条件实施细则(略)
二、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呈报表(略)
三、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驻郑人选需求意向表(略)
四、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略)
五、郑州市第十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略)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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