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0〕62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抓好我市建筑工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提高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积极配合我市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迎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台账的通知》(珠爱卫办[2010]23号)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加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市建筑工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卫生建设,提高文明施工的总体水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积极配合我市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根据市爱卫办《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迎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台账的通知》(珠爱卫办[2010]23号)的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国家和省关于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推进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树立城市良好形象,构建和谐文明珠海,促进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促进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爱卫办的要求,结合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系统行业特点,我局专门成立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轼(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羽海生(副局长)
成员:梁慈锦(质量安全科科长)、周咏文(市安监站站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四、工作标准
(一)现场围档现场围挡连续、密闭、美观。
(二)封闭管理现场进出口设大门,门头设企业标志,严格门卫值班。
(三)标志设置标志醒目、布置图齐全、宣传教育图板完备。
(四)施工场地主道路硬化、辅道路平整畅通、管线设置合理。
(五)材料堆放按图堆放、布局合理、标识齐全。
(六)现场住宿安全牢固、整洁卫生、通风防潮。
(七)生活设施工完场净、厕所干净卫生、厨房宿舍达标。
(八)噪音控制严格夜间施工、控制噪声扰民。
(九)扬尘处理控制扬尘、消除烟尘、净车出场、密闭化运输。
(十)安全保卫制度健全、专人负责。
(十一)施工手续手续齐全、资料完备。
五、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6月10日之前):活动部署阶段。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要根据本地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第二时段(6月底之前):企业自查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企业自查工作加强督促、指导。
第三时段(7月至复审结束):复审迎检阶段。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在企业、项目自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文明施工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六月下旬,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大检查将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七月中旬,我局将组织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分析讲评会,对环境卫生整治到位、文明施工规范的工地和企业进行表彰,对环境卫生整治差、不达标的工地和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十月中旬,我局将开展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暨环境卫生专项治理督查,同时我局将不定期开展全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监督巡查、抽查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大对建筑工地开展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宣传栏、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以及其他宣传手段,宣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意义。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做好建筑工地环境卫生重点环节排查治理工作。要对我市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的总体情况进行认真地梳理,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台账,逐一分析研究,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完成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存在问题,对于不重视工地环境卫生等文明施工工作,不按要求落实整改的企业和工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管重罚,确保达到工作标准。
(四)紧密结合相关重点工作。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要把建筑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整治与扬尘污染控制、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及建筑施工安全分类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五)强化督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要抓重点、抓关键、抓典型、抓督查,通过扎实推进 “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动态扣分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三类工地”和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施工不达标工地的监管,切实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检查频次和扣分力度,督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及时表彰先进,鼓励中间,督促批评后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