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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组织开展检测工作整顿大讨论的通知


【颁发部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检测机构:

按照我局《关于开展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沪质技监认[2010]221号)总体部署,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各检测机构发现问题及相关纠正措施落实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对本次检测工作整顿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广泛动员检测机构及其全体人员切实开展好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同时加强对检测机构自查自纠的监督,推进不断提升检测水平、规范检测行为,我局决定在自查自纠阶段组织开展一次检测工作整顿大讨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

围绕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检测工作整顿内容和自查自纠阶段整顿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大讨论,进一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开拓思维、创新工作,进一步与时俱进、关注新事物、研究新方法,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增强检测队伍执行力,确保检测结果完整、准确、可靠,做到权力责任相统一,健全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二、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

三、参与单位

各检测机构

四、大讨论内容

1.如何正确处理把关与服务、投入与管理、履行法定检测与开展社会委托检测的关系,不断规范检测行为;

2.如何进一步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更好服务质量安全监管;

3.检测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可以发挥的作用;

4.本单位检测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长效管理机制;

5.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纠正措施;

6.其他有关检测工作管理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和新模式,以及对政府部门检测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有关要求

1.各检测机构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全面开展自查,不留死角;要开放思维,增加内审,结合外审,进行有效自查;要持续改进,针对新问题,拓展新思路,研究新方法。要以大讨论为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抓手,发动广大干部职工,采取座谈、讲座、培训、签订承诺书、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讨论。

2.我局将通过网站专栏、“质量提升”活动简报等载体展示各检测机构大讨论情况和成果。各检测机构要加强大讨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大讨论信息周报制度,明确1名联络员,结合质量提升、检测工作整顿、服务世博等信息报送制度,于每周四前以电子邮件形式(renzheng@shzj.gov.cn)向市局认证处定期报送大讨论活动相关信息。

3.请各检测机构将大讨论成果(好的制度、办法、意见和建议,以及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措施等形式)于2010年6月30日前以书面报告和电子邮件(renzheng@shzj.gov.cn)两种形式同时报送市局认证处。

联系人:倪敏、宋健电话:54261764、54262432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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