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市残联系统五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残联[2010]74号)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残联《进一步发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作用的意见》和市委九届七次会议精神,按照市残联党组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建功立业活动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更好的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密切与残疾人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联系,了解残疾人的需求,掌握基层残联工作动态、难点和薄弱环节,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水平。现将《市残联系统五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工作方案》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市残联系统五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工作方案》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市残联系统五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残联第五届主席团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各级残联代表大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市残联系统中五代会代表履职工作,制定《市残联系统五代会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发挥代表作用对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7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拓宽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渠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指出:“各级残联要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保持同残疾人群众的血肉联系,扎根残疾人群众,倾听残疾人呼声,反映残疾人诉求,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肩负的新任务,提出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加强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的根本要求。
发挥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作用,逐步使代表作用发挥制度化、常态化,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市委九届六次、七次会议精神,是促进市残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落实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建功立业活动的有力举措。市残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模范带头落实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有利于密切残联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有利于真正了解残疾人的疾苦和呼声,有利于准确掌握基层残疾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利于深入研究和发现解决问题的方法途径,能够进一步增强发扬五种优良作风的自觉性,促进五个方面能力的提升,不断增强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在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代表履行代表职责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和党组成员每年确定2个社区、村残协和5名市残联五代会残疾人代表或基层残联残疾人代表作为联系对象;市残联各部室和直属单位的五代会代表,每年确定2个社区、村残协和5名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作为联系对象。通过面谈、信函、电讯等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二)市残联党组成员每年的联系对象,由该党组成员指定所分管的机关部门负责确定,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所确定联系对象,应了解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联系社区、村残协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联系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残疾类别、家庭成员、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四)代表要结合本职工作和社会活动,通过组织、参与活动,调研走访等方式,掌握残疾人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向主席团反映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组织和代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每个代表每半年向市残联主席团秘书处反映一次情况,每年向市残联主席团至少提交一份反映残疾人工作的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
(五)市残联主席团秘书处负责收集整理五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建立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资料档案,并将代表意见和建议汇总及办理情况向主席团会议作专题报告。
三、具体要求
1、代表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确定的联系对象报主席团秘书处;
2、代表每年11月30日前,将调研报告或工作建议,报主席团秘书处;
3、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提出的工作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