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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参加第二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贸洽谈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 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贸洽谈会总体筹备方案的通知》(鲁两区建设办[2011]1号)要求,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滨州、东营、潍坊、德州、淄博、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第二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经贸洽谈会》定于2011年9月17日-18日在滨州市举办。为做好本届“经洽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会时间
2011年9月17日至18日
二、 展会地点
滨洲国际会展中心
三、 展区设置
设市县展区、国际展区、人才招聘区、室外展区,主要展示展销黄三角名优特色产品。
四、 主要活动
9月16日(星期五)全天报到。
9月17日(星期六)上午10点开幕式;下午项目推介会和签约仪式。
9月18日(星期日)上午参观考察;下午洽谈对接。
五、 有关要求
请各市组织本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1-2户到会洽谈采购,参会名单请于9月10日前报省商务厅(商贸服务管理处)。
联系人:祁军,联系电话:0531-89013828。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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