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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2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20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虞海燕 副省长
副组长:武志斌 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艾武 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成 员:李 堋 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雄成 省人社厅副厅长
陈牧原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 冰 省审计厅副厅长
姚国庆 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宋金圣 省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国资委,姚国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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