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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蔚县东甸子梁49.5兆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冀价管[2011]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蔚县东甸子梁49.5兆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冀价管〔2011〕35号)


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蔚县东甸子梁49.5兆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冀建投新能源〔2011〕4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规定,该风电项目执行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54元,自风电场首台机组向电网送电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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