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府〔2010〕7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制定的《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苏州市2010年纳税人
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
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大会精神,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0年纳税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为主题,以提高执行力为抓手,按照“主动热情、有求必应、廉洁高效、务实创新”的要求,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三区三城”建设,为实现苏州又好又快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评议及“回头看”工作。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开展公安系统重点评议以及供电系统“回头看”工作。届时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市政风行风评议组进行监督。公安系统要重点围绕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查找问题,加强突出问题整改。供电系统要针对2009年评议工作中查找出的问题,着力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二)自评工作。市级各自评部门(见附件)要制定好评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点解决1~2个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要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评议内容,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聘任的监督(评议)员作用,畅通监督(评议)员反馈意见的渠道,使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各市(县)、区政府纠风办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要边评边改,把解决实际问题、加强作风建设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要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合理运用评议结果。要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同级政府和苏州市政府纠风办报告。
(四)社会测评。下半年,市政府纠风办将会同市机关作风效能办,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结合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对市级机关、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进行问卷测评。各市(县)、区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政风行风建设问卷测评。
三、评议内容
(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制度建设是否落实。重点是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公共权力、公共资金、公共资源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二)依法履职。是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有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作风效能。是否大兴“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之风,制定方便服务对象的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办事质量、办事效率。
(四)廉洁自律。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是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是否基本建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定计划。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评议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职责,各市(县)、区和市各部门、单位于6月底前将评议计划报市政府纠风办。
(二)把握重点,认真实施。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各地、各参评单位(行业)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营造通过评议千方百计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2.自查问题,公开承诺。7~8月,各参评单位(行业)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排查本系统、本单位今年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要着力解决的1~2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通过网站、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3.落实整改,巩固完善。9~11月,各参评单位(行业)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并通过一定形式部署整改工作,限期整改。同时,对整改成效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评估,从制度上进行巩固完善,保证整改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完善测评。
1.监督检查。下半年,市评议组通过听汇报,查制度,访问服务对象等形式,对重点评议单位(行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存在问题是否进行整改,是否建章立制、实现长效管理等等。
2.社会测评。对下半年全市政风行风建设问卷测评收集的意见、建议,由市纠风办会同市作风效能办视情况进行反馈。年底,各参评单位(行业)将各自的评议及整改情况向市政府纠风办作书面报告。
3.结果运用。政风行风建设问卷测评结果作为今年市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考核评估的重要依据。
附件:
参评部门和单位名单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和绿化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广电总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监局、苏州检验检疫局、苏州海关、苏州邮政局、市气象局、苏州烟草专卖局、苏州盐务管理局、市燃气集团公司、苏州火车站,苏州电信业、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