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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荆门市石化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手术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鄂价工农[2010]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湖北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荆门市石化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手术价格的通知
(鄂价工农[2010]118号)


荆门市物价局、卫生局:

你们《关于荆门市石化医院层流洁净手术室收费标准的请示》(荆价文[2010]4号)收悉。

鉴于该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采用了先进的空气净化系统对手术室进行改造,并经有关机构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且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层流洁净手术室收取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9]53号)规定,同意该院空气洁净度达到百级标准的1号手术室和达到千级标准的2号手术室手术价格按鄂价费[2009]5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执行时间2010年6月10日。

该院在对病患者使用加收费用的百级、千级层流洁净手术室时,应事先取得病患者的同意。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省卫生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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