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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10]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0〕24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积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我们拟定了《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淄博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

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是教育的三大支柱,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教育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飞速发展的网络信息技术和大量涌入的外来文化,使未成年人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发生着深刻变化,一些落后的非健康的文化糟粕和有害信息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二是许多家长不了解新的社会背景下孩子的特点和变化,存在对家庭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观念偏颇、教育方式不当、教育能力缺乏等问题,成为孩子全面发展的障碍;三是随着留守儿童、单亲儿童、流动儿童和问题家庭数量的增加,家庭教育缺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严重影响了儿童身心健康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基于对家庭教育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们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教基字〔2009〕17号)为依据,以优化家庭教育、促进少年儿童健康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家长素质为重点,以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为主线,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全方位构建“三教”结合的基础教育平台,以此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家长科学教子的能力和水平,教会学生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创新,使广大学生都能够得到健康、和谐、全面发展,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现代化建设人才。
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原则
(一)时代性原则。家庭教育的内容要体现时代性,体现新形势下家庭教育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要结合时代特点,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效。
(二)整体性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实施的整体性;坚持素质教育贯穿人的一生,与创建学习型家庭和推行终身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大众传媒的优势,形成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的整体氛围。
(三)针对性原则。家庭教育的内容要具有阶段性和较强的针对性,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和青少年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确定指导的内容重点。
(四)灵活性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形式要改变单一性,提倡多样性;改变封闭式,提倡开放式;改变灌输型,提倡家长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家长的主体作用。
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总体目标
通过转变家长的教育观念,端正对子女的教养态度,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从根本上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素质;通过改善家长教育子女的行为,妥当处理子女的非期望行为和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以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通过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整合,优化育人效果,促进未成年人在思想道德、认知能力、体质体能和情绪情感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树立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思想,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的倾向,重视子女思想品德教育,促进子女全面发展。二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教子知识,实现教育角色和教育方式的转变,从单纯教育者转变为共同学习者,由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互动,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是教育和引导家长加强自我约束,重视言传身教,以自身良好的品德修养、行为习惯影响子女,努力建立民主平等和睦的家庭关系,为子女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四是教育和引导家长拓展家庭教育空间,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实践,主动配合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促进“三教”结合,实现家庭教育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有相应机构和人员管理家庭教育工作;要把家庭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教育发展规划,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家庭教育工作;定期对家庭教育工作进行评估、指导;定期召开家庭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有条件的区县要积极当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努力构建党政重视、社会支持、家长参与的社会化家庭教育新格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分管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要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教育工作日程,定期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充分运用报刊、校园网、校刊(校报)、家长学校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教育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社会氛围,使家长充分认识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作用,大力弘扬“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为主题的家庭教育主旋律,广泛宣传现代家庭教育新理念、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手段,宣传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和好典型,用通俗的道理、典型的案例和生动的语言向更多的家长传播家庭教育的知识和理念。
(三)进一步促进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家长学校是培训提高广大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办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是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各中小学、幼儿园的职责所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制定教学计划,完善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家长学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
(四)不断提高家庭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各区县、学校要积极依靠各级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以及各级各类教育研究机构,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的专项研究和理论研究,尤其要加强应用研究。要针对当前家庭教育中的突出矛盾和难点、盲点问题,确定研究目标和重点研究课题,每年都有计划地完成一定数量的调研任务,形成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并注重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指导水平。同时注重理论研究成果的推广运用,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长效、健康发展。
(五)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队伍包括指导工作管理者、研究专家、指导教师和基层辅导员。各区县、学校要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家庭教育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依托家庭教育学会、研究会和各级各类教育活动阵地,举办家庭教育示范培训班,有计划、有重点地培训一批家庭教育工作骨干。通过培训,壮大家庭教育专家队伍、讲师团队伍、宣传工作队伍、专职工作者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更好地发挥他们在传播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市教育局将把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区县、学校年终督导、考核内容,各区县也要在区县的督导考核中增加相应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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