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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科学发展规划合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咸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加强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划合作,发挥规划先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促进金融与经济密切结合,确保 我市发展规划建立在有融资保障的基础之上, 经 市人民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协商,决定成立科学发展规划合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就 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规划编制、村镇规划编制以及重大课题研究、融资平台建设、融资模式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任振鹤市长

副组长: 胡立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汉桥副市长

张道洋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

杨德高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

成  员: 陈跃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公司总经理

谭海华咸安区区长

宋文虎市发改委主任

张晓先市经信委主任

许人宪市监察局局长

万春桥市财政局局长

皮  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华平市住建委主任

汪凡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松林  市农业局局长

熊登赞市水务局局长

冯  春  市审计局局长

徐永春市国资委主任

肖  彬市规划局局长

宋剑峰人行咸宁中心支行行长

任国庆  市银监分局局长

孙  钢  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主任

谢长淮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规划发展处处长

施曾文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风险管理处处长

曾宪林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评审处处长

张学贵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富民业务处处长

曾桂林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四处处长

文明智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客户四处客户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科学发展规划合作办公室,与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双方规划合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 孙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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