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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修订《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2010)


【颁发部门】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机构改革后,我局职能做了调整,现根据我局的职能,重新修订《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删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一)、(三)、(八)项;

二、删除《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三)、(八)项。

特此通知,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新修订的《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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