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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企字[2011]18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会议文件的通知
(工商企字[2011]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室)、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局,各直属单位:
2011年8月18日至19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在山西太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年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安排部署了下一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项任务。部分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作了经验交流。现将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刘玉亭副局长的工作报告和在会议结束时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一: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1年8月18日)
周伯华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大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这次会议在山西召开,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副省长张建欣等领导今天在百忙之中亲临会议作指导。中央有关部门派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也派人参加了今天的会议。山西省工商局的同志们为这次会议做了大量筹备工作。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和全体与会代表,对山西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对有关部门和新闻界的朋友们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对山西省工商局的同志们为开好这次会议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西是国家资源型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山西实际,创新发展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推动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全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山西省工商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自觉服务大局,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积极推进“五增五创”,着力在服务经济发展中赢得职能地位,在维护市场秩序中树立监管权威,在强化消费维权中筑牢民心根基,在推进依法行政中规范执法行为,在严格锻炼队伍中强化组织保障,努力为转型跨越大发展、再造一个新山西建功立业,创先争优。特别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牵头做好“信用山西”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这次会议在山西召开,为大家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借鉴的良好机会。
这次会上,玉亭同志将代表总局作工作报告,总结这些年来全系统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希望同志们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近年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2003年总局在全系统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初步形成了以经济户口为基础、以落实辖区监管责任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信息化建设对监管执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全系统以“金信工程”为依托,以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为抓手,加大硬件投入,开展软件研发,推进联网应用,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平台,实现了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数据联网,基本实现了数据的实时汇总和交换。开展了数据库建设,在总局建成了以经济户口数据为主体的数据中心,建成了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加强了源头数据采集,夯实了数据质量基础,信用分类监管的质量保障、技术保障进一步强化。通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了覆盖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信息化网络,按期实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信息化对监管执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
二是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规范日益健全。几年来,经过总局和各地的积极努力,建立并完善了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加强了对企业从进入到退出市场的全过程监管。各地积极参与地方政府信用管理方面的立法立规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出台有关信息征集、信用分类、信用监管、考核标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规定,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有章可循的局面逐步形成。
三是监管联动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五级联网实现后,全国的市场主体数据库、黑名单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等各类信息得以共享和整合,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全系统基于“金信工程”建设和经济户口管理两个基础,抓住信用分类、有效监管两个环节,创新监管方式,分类实施监管,初步建立了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工作机制。经过几年的探索尝试,“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失信惩戒机制在全国开始形成。
四是监管执法效能显著提高。各地立足经济户口,坚持监管重心下移,加强属地监管,通过强化信用监管和日常巡查,实行对市场主体的动态管理,提高了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控制力。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一些地方有效整合了执法资源,一些地方建立了覆盖工商行政管理多项业务的综合应用平台,监管力量科学分配,监管效能切实提高,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借助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各地积极推行规范化、精细化、网格化监管,执法行为更加规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为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是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取得新成绩。近年来,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落实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应用促联网、促质量、促规范,加大企业信用信息整合力度,积极开展信用信息深层次的分析应用,为政府决策、专项整治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参考,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六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显著。各地积极探索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主动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企业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通过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努力扩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的运用范围,增强企业信用制约机制的效应,提高了政府部门的综合监管能力。对企业违法记录予以披露,对吊销企业进行公示,强化了社会对企业的监督,加大了企业违法成本,降低了交易风险,增强了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市工商局牵头承担了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的建设工作。
回顾总结这些年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和振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党委、政府重视关心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系统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付出辛勤劳动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整体上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认识还有待深化提高。二是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监管执法资源整合不够,信息“孤岛”现象还较为普遍,成为制约信用分类监管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的瓶颈。四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综合业务平台的整体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加强顶层设计、发挥整体效能、强化综合应用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五是基础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有待提高,人员素质有待提升,保障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二、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重任。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改革举措,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新观念、开拓思路,站在服务“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党和政府、人民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期望越来越大;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市场经济固有的缺陷、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等出现的问题,使工商行政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任务更加艰巨。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有益探索。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双重职责。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切实做到以监管效能的提高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升,是我们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手段,有利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由重行政监管向更加重视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在监管方式上实现由主要依靠处罚手段向善于运用信用激励、信用约束方式转变,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的重任。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强化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预警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诚信建设,降低矛盾发生率,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中之重。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构建以企业法人库为基础的“国家经济户籍库”,推进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最大限度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四)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夯实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基础的必然选择。
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数字工商、提高工作效能、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涵盖了网络建设、软件开发、数据库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等诸多方面,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从战略的高度充分重视和认真抓好,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基础。
三、明确“十二五”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和效能工商的要求,准确把握“五个四”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不同业务系统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内联应用,大力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加强政府部门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切实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
监管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果是检验监管效能的重要标准。我们必须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二五”发展规划,牢固树立发展为重、服务为先的理念,切实做到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一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相结合。按照 “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十六字方针,积极营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寻求有效约束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限制发展的企业的途径、措施、方法,探索工商部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举措、新方式和新机制,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能力。二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行业自律相结合。强化信用管理,深化行政指导,加强信息公开,实施跟踪服务,增强信用监管政策的教育引导功能,引导经营者自律,引导行业自律,实现监管执法与规范发展相统一。三是要把加强信用分类监管与服务政府决策相结合。认真做好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和企业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及时反映投资趋势、产业布局、经济走向、消费动态、市场监管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参考。
(二)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
市场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第一职责。高效加强市场监管,是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目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是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要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通过电脑记录、数据统计、模型分析等方式方法,将现代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个环节,将制度固化在信息化流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证制度的执行,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上下之间、地区之间、业务之间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三)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强化消费维权相结合。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一项基本要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所系、使命所在。要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与加快12315行政维权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12315维权体系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利用消费发现问题、通过准入回溯主体、借助信用约束企业的连锁监管链条。要通过信用分类监管为消费维权提供保障,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反馈和解决群众诉求。要强化消费维权信用记录,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以及服务行业侵权等热点问题,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汇集的综合监管信息加强信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
依法行政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载体,理顺执法环节,优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按照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落实执法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五)坚持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是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主体。我们既要充分发挥高素质干部队伍在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的组织保障作用,又要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要坚持高起点着眼、高标准要求,让广大工商执法人员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中创先争优、建功立业。要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干部教育培训,丰富干部的知识储备,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打牢组织基础。
同志们,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关键在领导,核心在整合,重点在落实。在当前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注重基础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注重基础建设,是新形势下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的迫切需要,也是多年来各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条基本经验。信息化手段、数据质量、人员素质、保障机制等,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要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提供现代化的技术保障;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促进高科技手段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总局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消除上下左右信息对接存在的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贯通系统上下、整合各项信息资源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整体应用水平。要依托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加强综合平台建设,提高联网应用水平,抓好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要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省级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整合,争取到2012年底,建立省级行政区域内统一的综合业务应用平台,实现各项业务工作在统一平台上的流转和应用,加快推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一体化步伐。
第二,注重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
制度建设是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也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把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全过程。要认真梳理现有实施办法、分类指标、技术标准、职责分工等制度规范,抓紧修订、完善,健全制度体系,促进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均衡发展。要建立分工协作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要完善数据采集更新制度,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要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监管需要充实分类标准,进行科学分类。要强化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制度,使守信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失信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和代价。要完善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讲求诚信的良好氛围。要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法制建设,积极参与企业信用和社会信用立法,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注重内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
集成化是对监管资源、监管信息、监管系统、监管流程等进行优化、组合的过程。大力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一项重点、难点工作。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从大局出发,统筹兼顾,防止各自为战、各行其是。
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化,加强部门协作是关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市场主体准入、市场秩序维护、商标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诸多职能,只有坚持以经济户口管理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为基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整合监管服务资源,建立广分布、全覆盖、多功能、高透明的信息集成系统和综合应用平台,才能不断强化综合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整合资源是推动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的重中之重,只有做到整合到位、集成到位,才能实现监管到位、服务到位。整合资源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重点做好系统内部的资源整合,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数据汇集、整合起来,最终实现各地区、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与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高度融合和集成化;二是重点做好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改造和提升,对信用分类监管系统建设通盘考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实现监管方式方法的集成创新,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需要的统一、综合、高效的监管执法平台。
第四,注重外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社会化。
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有在工商系统内外、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产生更加广泛积极的社会效果。要加强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监管信息,不断扩大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运用范围,逐步建立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企业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要充分运用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经营行为和退出行为全过程监管的重要信息支撑。要健全完善“国家经济户籍库”,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信息资源支撑。要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积极参与做好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推动地方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要建立公开企业信用信息的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依法公开企业信用情况,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有效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信用制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同志们,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实现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改革,开拓奋进,进一步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服务科学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二:
扎实工作 开拓创新
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经验交流会上的报告
(2011年8月18日)
刘玉亭

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交给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安排部署好下一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各项工作,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为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刚才,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系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就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我们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高效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消费维权、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取得新的成效
自2003年总局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以来,全系统认真贯彻总局的工作部署,不断丰富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大胆探索监管方式的集成创新,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最近几年,各地以“五个四”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大力加强“金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监管信息整合和共享,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实现了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县级局、工商所五级联网应用,企业主体行为的监管联动机制初步形成。通过总局和各地的积极努力,目前,总局-省级局-地市局-县级局-工商所的五级联网已经贯通,总局和省级局两级数据中心已基本建立,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基本能实时完成,各业务系统间的数据关联和功能整合正在稳步推进,横向互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正在逐步形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综合监管合力显著增强。突出表现在:全国市场主体数据库、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自然人投资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信息得以共享,基本实现了对进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数据库和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以及一个自然人再投资一人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锁定。特别是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全国范围内的任职限制和锁定,加大了企业失信成本,信用约束的制度化功能成效显现。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探索建立与政府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积极提供监管信息,加大信息交换力度。总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了建设领域五大行业企业的“黑名单”及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支持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秩序的整顿与规范,有力配合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重庆等地有关部门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建筑业企业“黑名单”信息,实现了对这些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行业禁入。“一处失信,处处受制”,上下互通、左右互动、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局面正在形成。
(二)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有力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效能的提高。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各地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科技手段,根据企业不同的信用等级,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集中人员和精力加强对失信企业和重点热点行业企业的监管,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了职能到位,提高了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控制力。河北省工商局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同时,实行问题分类监管,通过持续不断地发现、解决问题,有效防范监管风险的发生。江苏省工商局通过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整合执法资源,打破业务条线界限,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成都市工商局以信用分类监管为核心整合资源,实现了市场准入与公平交易执法的无缝链接。山东省工商局与银行合作开通“工商e线通”,实现了对企业登记事项的实时监管。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建成市场主体综合地理信息系统,定位、标注市场主体空间坐标65万余户,为实现准确、高效监管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服务,信息服务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各地按照总局的部署,积极运用企业登记注册和监管信息宝贵资源,加强数据分析,及时反映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和经济秩序状况,为政府决策、部门监管、企业投资、公众查询提供参考和服务。目前,31个省区市工商局、15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和许多地级市、县工商局都定期编发分析报告,天津发布《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白皮书》,浙江发布工商企业信用指数,西安发布投资信息参考,武汉发布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信息,宁波发布市场主体深度分析报告,受到党委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各地加强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公示,充分发挥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的社会效用。截止到2011年5月底,有15个省级工商局、6个副省级市工商局在其政府网站上提供名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企业登记信息的全部免费查询,有7个省级工商局、5个副省级市工商局在其政府网站上提供企业登记信息的部分免费查询,为方便企业投资、降低交易风险、提高交易效率提供了便捷的信息服务。
(四)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新突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有效建立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积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提供信用信息支持,在社会上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效应。福建省工商局建成了全省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网站,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提供网上平台,为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经营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山西省工商局主动向金融机构提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金融机构据此认定信用商户和信用市场,并提供信用贷款,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陕西省工商局依托“监管在线”综合监管平台,明确监管重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苏省工商局通过市场主体监管服务平台,加强与管理相对人、与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的联动,使管理相对人能及时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帮助和提示,促进了社区自我管理、居民依法自治和行业自律。重庆市工商局依托联合征信系统,强化社会服务功能,促进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障金、工程款等信用缺失问题的治理。
(五)加强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各地积极加强与税务、海关、公安、统计、社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既主动提供企业登记和监管信息,又积极运用其他部门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形成了部门间的监管合力,增强了企业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的整体效应。北京市工商局牵头建立了涵盖49家政府部门信息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不良信息通报证监会、海关、财政等部门,使失信企业在企业上市、通关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受到限制,并主动配合法院、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在企业变更、年检、注销过程中对失信企业采取相应限制措施,有力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海市工商局牵头建设“上海市法人信息共享与应用系统”,福建省工商局建立了在22个部门间运行的企业监管信息抄告平台,为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社会化运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西藏自治区工商局建立健全信息交换平台,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企业违法记录的披露和对吊销企业的公示,降低了市场交易风险,强化了社会对企业的监督,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好评。受地方政府委托,北京、山西、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和宁波、深圳、成都等10个省市工商局,牵头承担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平台的建设工作。
(六)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日趋规范。在总局和各地大力推动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有了长足进步。一是积极完善制度规范。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市场主体准入与退出数据规范》等近30部标准,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制度规范。各地积极出台有关信息征集、信用分类、信用监管、考核标准、工作规范、信息披露等一系列规定,全面规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西省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北省行政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与披露试行办法》先后出台实施,为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平台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二是扎实提高数据质量。2007年,总局开展了市场主体数据质量检查。2010年开展了“数据质量建设年”活动,提出用3至5年的时间全面实现数据质量达标,并对市场主体、行政执法案件和12315消费维权数据进行了检查。各地坚持“ 一数一源 ”的原则,从基础数据采集规范抓起,建立数据维护机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上海市工商局建立健全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在2007年和2010年的数据质量检查中,两次名列第一。江西省工商局将数据质量建设纳入绩效考评体系,黑龙江省工商局加强检查、责任到人,海南省工商局2010年开展企业登记数据大清理,大连市工商局实施八项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这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数据质量。三是积极建设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各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服务”的思路,加大软件开发力度,积极构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河南省工商局建成了大集中、大统一、全覆盖、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广东省工商局开发了涵盖12315申诉举报、流通领域商品监管、网上年检验照、网上著名商标申报等业务的信用综合监管平台。四川省工商局实现了执法办案系统、食品流通许可证系统与市场准入系统的互联互通,安徽省工商局搭建了工商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云南省工商局开发了包含登记、监管9个子系统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综合系统,广州市工商局建成统一业务工作平台,各业务条线信息互通共用工作进一步规范。这些基础性建设,不仅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而且为全系统市场监管效能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不平衡、不协调、不适应发展需要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一是思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认识上不到位,工作上不主动,措施上不坚决,使这项工作浮在表面,影响了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作用的发挥。二是资源整合不够。在有些地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监管和12315维权平台等信用信息尚未完全对接,没有形成完整的数据链,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成为制约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瓶颈。三是综合应用有待加强。有的共享数据信息仅局限于查询,不少地方尚未建成一体化综合应用平台,在发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整体优势、提高整体效能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四是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有些地方信息化手段、数据质量、队伍素质、保障机制、法制建设都需要进一步强化。特别是数据质量问题,从数量看,企业登记信息和年检信息相对比较完整,其他监管信息缺口较大;从质量看,废数据、错数据、漏数据现象还不少。
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我们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总结提炼这些经验,我们对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有以下一些主要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以“五个四”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是近年来周伯华局长和总局党组在系统总结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创新成果,是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理论指南。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努力把以“五个四”为核心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二是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才能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才能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业务与技术等方面的关系,做到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业务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实现集成创新、整体优化。
三是必须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相辅相承、相得益彰。信息化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事实证明,没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就不可能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的过程,就是运用信息技术,对市场主体准入退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信息进行记录、整合、传输、分析,通过控制信息流,打破时间、空间以及条块分割的制约,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集成创新的过程。坚持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有机统一,是各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践的一条宝贵经验,需要我们在实践中继续坚持并发扬光大。
四是必须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围绕重点,找准难点,加大力度,快速推进。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都告诉我们,有效整合资源,建立无缝衔接的数据链,实现工商行政管理各业务系统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整体效能和整体优势,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是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当务之急,是核心内容和重中之重,必须下大决心、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五是必须坚持在实践中创新发展。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不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是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方式、监管手段和监管机制的创新,来源于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实践,并在各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在总结提升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胆探索,勇于在实践中创新,善于在创新中发展,使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充满生机和活力,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周局长站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和转变职能的高度,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工商、责任工商和效能工商的要求,准确把握“五个四”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五个更加”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不同业务系统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内联应用,大力推进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加强政府部门间企业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周局长着眼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大局,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全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周局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周局长的重要讲话,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重点是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管信息记录,夯实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基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生成的各类监管信息和其他部门提供的信息,是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完善的企业监管信息记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企业监管信息记录,对于企业信用的形成,以及根据企业信用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至关重要;对于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监管信息的记录,必须认真负责,真正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身业务中生成的监管信息,要按照“谁登记,谁录入;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罚,谁录入”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记录。对于相关政府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要及时归集,做好共享。要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加强各业务系统之间的关联性,确保同一数据的一致性,避免不同的职能机构重复录入导致数据出现差错,确保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到“十二五”期末要实现数据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质量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采集,谁负责”。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全国统一、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动态更新、开放共享的“国家经济户籍库”。要积极参与国家信息化“十二五”规划的法人、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建设,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基础信息资源支撑。
(二)进一步强化各业务条线信息互通和共享,形成无缝衔接的市场监管数据链。各地按照不同的工作重点和业务条线要求,先后建立了相对独立的业务信息系统,在市场监管和市场秩序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监管任务的不断增加和要求的不断提高,必须采用网络技术和应用规则,实现各个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互通与共享,形成各系统之间、环节之间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监管的整体效应。形成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链,重点是整合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业务条线信息、整合企业登记管理系统和各业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在各业务系统间的交换、集成、共享,实现各种监管手段的有机结合,实现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监管信息-业务系统-监管手段-外部信息的有机整合、深度融合,实现对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建立无缝衔接的数据链,大力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集成化,必须进一步明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企业监管信息的记录、归集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将各类企业监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要在经济户口管理的基础上,以企业登记数据为基础,以营业执照注册号为唯一定位标识,按照总局颁发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标准,通过整合系统、整合软件、整合数据、整合操作,实现监管资源的有效集成,实现各地区、各层级、各条线之间监管业务信息的无缝链接和一体化。
(三)进一步充实分类标准,实现对市场主体全方位多维度的科学监管。科学的分类监管,完善的监管措施,是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的内在要求。2003年,总局下发的《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按照企业守法诚信情况采取相应的分类监管措施。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监管工作的需要,针对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该将守法诚信度、行业风险度、区域重要度和动态警示度纳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实现科学多维分类。按照守法诚信程度,设置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按照行业风险程度,设置重点、热点行业企业;按照区域重要程度,设置重点区域企业;按照动态警示程度,设置预警企业。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防控并举、守法便利等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结合专项检查,综合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商品检测、监测检查等手段,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警示、提示内容,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手段,进行高效监管。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应用,发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的整体效应。数据链接是手段,加强应用是目的。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来讲,一是加大应用力度。充分运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的综合监管信息,确定监管任务,完善监管措施,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拓展应用范围。充分利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汇集的提示、警示、检测、监测、限制、处罚、监控、申投诉、举报等各条线的监管信息,细化监管措施,加大奖惩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三是深化应用层次。通过客观、深入分析市场主体的总体质量和经济秩序状况,找出市场经济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加强监管执法的办法,为监管执法工作提供预见性参考。四是提升应用水平。深度发掘企业监管信息资源,建立实用数据分析模型,根据政府要求、社会需求和监管需要进行分析研究,为政府决策、公众投资、部门监管、行业自律提供具有前瞻性的高质量信息参考。
在现代社会,谁先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主动,谁就有条件把握工作的先机;谁能够主动提供更多的信息,谁就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各地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掌握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企业监管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联通共享。一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努力扩大企业登记信息和监管信息的运用范围,不断放大企业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机制的社会效应。二是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联通共享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共享的内容和方式,积极探索、科学界定公共信息和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界限,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关系。三是按照政府工作安排,继续参与做好地方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平台建设和信息归集工作,为加强地方信用体系建设作出新成绩。
(五)进一步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而信用经济的维护需要一套科学完善的失信惩戒机制作保障。自总局建立被吊销营业执照黑牌企业数据库以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规定,强化了对违法企业的惩处力度,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和黑牌企业的数据交换,充分发挥了企业“黑名单”的惩罚性功能、警示性功能,对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通过建立以“黑名单”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对加大企业失信成本,震慑、教育违法违规当事人,引导促进企业诚信守法,效果明显,反映良好。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的成功经验,相互学习借鉴,更好地发挥“黑名单”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任职限制信息的归集。对于该纳入黑牌企业数据库的数据,一定要做到全部、及时纳入。任职限制信息记录归集不完整、信息更新不及时,不仅影响“黑名单”的有效实施,而且容易造成全国执法的不统一,引起市场准入的不公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总局数据汇总要求,即时、严格、依法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录入业务管理系统,确保信息数据记录及时、准确、完整。二是进一步深化任职限制信息的管理。对已经纳入黑牌企业数据库的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要慎重对待,严格依法依规控制其任职限制期限和范围,对任职限制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任职限制措施。进一步规范对黑牌企业数据库的使用,做好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限制执行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互通和共享,延伸“黑名单”的警示功能。
(六)进一步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披露,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披露,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依法、及时、准确披露企业相关监管信息,能有效提高市场的信息透明度,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帮助企业塑造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增强市场和投资者的信心。同时,将企业的信用状况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是增加企业失信成本、惩戒失信行为的有效手段,对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披露,一是必须做好企业身份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企业身份记录是企业最基本的信息,属于社会公共信息,是了解企业信用的原始数据,要依法予以公开或提供社会查询服务;违法行为记录披露是按照结果公开的原则,对涉及企业信用的重大信息进行公开,依法提供社会查询。二是大力打造网上公示平台。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依法向社会提供企业监管信息的查询服务,将企业登记基本信息作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总局将适时整合全国工商系统省级(副省级)工商局政府网站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服务资源,通过总局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全国登记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服务。
(七)进一步做好企业监管信息综合运用服务,促进信息服务迈上新台阶。企业监管信息是日常监管中各业务系统动态监管信息的集成和综合。相对于静态的信息,时效性更强,更能及时反映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和市场经济秩序状况,对于宏观经济调控、微观经济调节具有重要作用,对于经济的超前预测和前期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强化企业监管信息的综合运用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宝库”的作用,是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责任,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努力做到“五个更加”的具体体现。要不断创新服务意识,丰富服务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业务素质,紧扣地方实际,加大信息综合运用服务的力度,拓展信息服务的广度,主动、积极、创造性地开展信息服务,努力展现信用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工作新水平。要积极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通过对关系国民经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数量、资本规模和所有制结构等情况进行分析,为各级政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履行出资人职责等提供决策参考;对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企业数量及经济规模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各级政府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发展地方经济和规范市场秩序服务。要积极为政府部门有效监管服务,为政府部门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产业调整等工作积极提供基本信息查询服务,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为社会公众服务,依法公开企业登记信息,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监管信息查询服务,提供区域内产业结构、地域分布、经济规模等客观信息,开展信息分析,编制发布信息分析报告,引导社会公众合理投资,降低交易风险。
三、狠抓落实,确保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确保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按照周局长提出的要求,把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作为“一把手”工程,准确把握总局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思路,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与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推进自身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牵头部门重点抓,各业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抓,形成领导重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第二,明确职责分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是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前提是职责明确,关键是分工合作,核心是注重实效。市场主体准入部门负责建立以企业登记信息为基础的企业法人数据库,依法实施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管理,规范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程序和内容。各业务条线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案件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维护,综合运用企业监管信息,加强条线监管和综合监管。信息部门负责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系统的软件开发、维护、运行和技术保障工作,开发建设技术支撑平台,完善区域企业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共享和数据交换效能。基层工商所根据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和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日常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商所干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第三,完善工作机制。科学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责任清晰、组织有力、协调高效、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要根据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要求,细化岗位工作标准,加大人员和资金保障力度,提升信息化建设速度,促进监管职能到位。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水平。要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根据监管执法需求,建立规范合理的考评机制,科学制定监管岗位及岗位职责、绩效目标、考核标准,从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质量、联网应用、巡查监管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都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监管区域明确、责任到人,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保障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到位。要切实加强外部监督,通过自查自纠和社会监督,规范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工作效能和水平。
同志们,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为指导,按照总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五个更加”的要求,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再上新水平,再创新业绩,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努力,作出新贡献。

附件三: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经验交流会结束时的讲话
(2011年8月19日)
刘玉亭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就要结束了。我讲两点意见,作为这次会议的小结。
一、关于这次会议
昨天上午,周伯华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就努力开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新局面进行了全面部署。我就学习贯彻周伯华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各项工作,讲了几点意见。昨天下午,与会代表分组学习讨论了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研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交流了各地工作情况和好的做法。这次会上,山西、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重庆7个省市工商局从不同侧面分别进行了大会经验介绍和现场演示。
大家普遍认为,这次会议时间虽短,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安排紧凑,务实高效,是一次经验交流会、工作研讨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工作推动会,会议开得很好,很有收获。一是提高了认识。通过学习周局长的重要讲话和交流讨论,大家统一了思想,深化了认识,启发了思路。周局长的重要讲话使大家深受教育,深受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明确了方向。大家一致认为,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与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服务发展水平、推进自身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规范化、集成化、社会化,思路清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为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指明了方向。三是交流了经验。各地在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都有各自的做法和特点,也有不少亮点。这次会议,7个省市工商局进行了大会经验介绍和现场演示。在分组讨论中,大家对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情况进行了相对集中的交流,沟通了情况,交流了经验,展示了成绩,起到了相互借鉴、相互启发、相互促进的作用。这次会议印发的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的经验交流材料,梳理了各地的做法,拓宽了交流的范围。会议期间,大家对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我想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周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周局长的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推进全系统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志们回去后,一定要抓紧时间把会议精神传达下去,通过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周局长的讲话精神上来。要通过深入学习周局长讲话理清对关键性问题的认识,深刻认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深刻认识“十二五”规划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深刻认识深入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对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服务水平的基础作用、整合作用、带动作用和示范引导作用,在基础建设上舍得投入,在联网应用上舍得共享,以更加开放的心胸、更加前瞻的眼光跟上发展的潮流,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不断深化。
(二)要准确把握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
周局长在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指导思想。对此,不仅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准确把握、了然于胸,还要想方设法让全系统广大干部知晓明白、了解掌握,努力形成系统上下共同关注、同心协力、共同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周局长在讲话中提出了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概括起来,即“一库两平台”建设。具体地讲,就是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建立完善综合业务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所谓“国家经济户籍库”,即市场主体数据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管理部门,掌管着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和管理信息,具备独有的信息资源,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这一资源优势,建成“国家经济户籍库”,在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周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科学、系统、长远规划。总局要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消除上下左右信息对接存在的障碍,充分发挥信息技术贯通系统上下、整合各项信息资源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整体应用水平。贯彻落实周局长的部署和要求,完成建设“一库两平台”的目标任务,一定要做到“网络贯通、数据齐全,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部门互动、社会共建”。这二十四个字既是递进的,也是同步的。网络贯通、数据齐全是基础。只有网络贯通、数据齐全,才能把一个个分散的市场主体数据,变成强化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的宝贵资源。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投入,强化网络基础建设;要狠抓数据质量,落实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数据清、情况明”。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是关键。“一库两平台”建设必须着眼于应用,必须在应用中见效益。只有实现企业登记信息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化整合,各个业务条线协同起来,才能真正提高工作能力,提高监管效能,提高服务水平。部门互动、社会共建是方向。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立足职能、着眼长远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维护良好市场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无旁贷。要进一步深化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运用服务,加强信息分析,积极为其他部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提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抢占信息服务的制高点。建设“一库两平台”,要切实加强顶层设计,还要落实到基层。各地要根据自身状况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既统筹规划,又具体谋划,扎实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不断深化,积极促进监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周局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必须遵循全面统筹、整体规划,科学分类、重点监管,整合资源、信息共享,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坚持全面统筹、整体规划,要求我们必须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做到不同区域、不同业务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坚持科学分类、重点监管,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信用记录,完善监管分类,提高监管效能,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监管,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通过整合、融合、改造、提升,做到监管、应用、服务协同推进;坚持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要求我们必须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作,充分发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整体效能,形成监管合力,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四个原则反映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基本要求,大家一定要准确把握,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周局长在讲话中要求我们把实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与自觉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与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相结合、与强化消费维权相结合、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着重抓好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内联应用、外联应用,推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规范化、集成化、社会化。落实周局长的部署和要求,推动监管方式集成创新,就必须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抓住“牛鼻子”,努力解决工作中那些带有全局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前瞻性的问题,要力争在夯实数据基础、建立无缝衔接的数据链、实现对市场主体全方位多维度的科学分类监管、发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体系的整体效能、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披露、推进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加强企业监管信息的综合运用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做到监管与服务统一,不断拓展服务空间,更好地发挥信用分类监管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要把各地介绍的经验学习好运用好。
这次会议,山西省工商局介绍了在牵头建设“信用山西”中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赢得监管地位、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服务效能的经验;北京市工商局介绍了以信息化、标准化、协同化为目标,全面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上海市工商局介绍了抓合理分类、抓内部整合、抓机制创新,创新企业监管方式,更加高效加强市场监管的经验;江苏省工商局介绍了构建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平台,实现上下联动、业务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与管理相对人联动、与社会组织行业组织联动的经验;浙江省工商局从信用建设是国是的高度,介绍了以信用监管理念为引领,实行“一把手工程、一体化运作、一站式流程、一网通站位”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经验;福建省工商局介绍了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只有做好领导文章、共享文章、制度文章,才能全力服务地方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经验;重庆市工商局介绍了创新信息应用机制,构筑诚信发展环境的经验。7个省市工商局的发言,讲得都很好,各有特色,互有侧重,很有代表性,很直观,也很值得借鉴。这次会议,各地都提交了文字交流材料,并在分组讨论中开展交流,从不同侧面总结了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亮点很多,特点也比较突出。比如,厦门市工商局依托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平台,建立了上下互动、横向互通的立体监管模式,成功实现与企业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强化了信用提示、警示、指导等功能;同时,加强与其他前置许可部门的信息沟通,强化了对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管,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吉林省工商局狠抓数据质量管理,在全系统数据质量检查中,从2007年的排名倒数第一,到2010年上升至第十三位,进步很大。
根据地方和基层同志的工作需要和意见,这次会后,我们将把各地的经验材料作进一步的整理挖掘,汇编成册,供大家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各地要在坚持自己行之有效做法的同时,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学习其他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博采众长,取长补短,结合实际,发扬光大。总局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地方经验的总结、提升,特别是对那些能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向全系统介绍推广,产生更大更好的社会效应。
(四)要把各自的工作谋划好落实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都已经十分明确,关键是要真正重视,真抓实干,抓好落实。各地和各单位要在认真学习周局长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对照会议要求,全面梳理本地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症下药,抓紧研究制定落实会议精神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方案,注重整体规划,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这次会上大家认真讨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个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听取了部分省市工商局的意见,有几个省市的同志还参与了具体工作。初稿形成后,征求了总局15个司局、单位的意见。这次拿到会上来,又听取了各地的意见。会议结束后,总局将根据大家的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这次会议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山西省工商局的同志们为开好这次会议做了精心的准备和周到的安排,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宾馆的同志们为会议提供了细致周到的服务。在会议即将闭幕之时,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会议工作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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