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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颁发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字[2011]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的通报
(洪府字〔201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旅游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及省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大省建设若干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始终围绕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和鄱阳湖生态旅游核心城市”的目标定位,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优势,以重大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以“鄱湖明珠、中国水都”为营销重点,大力实施“山江湖旅游综合开发”战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旅游产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授予新建县等县区“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和全市旅游从业人员,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再接再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南昌快速崛起的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度全市旅游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县区名单

一等奖

新建县

二等奖

西湖区、南昌县

三等奖

湾里区、安义县、东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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