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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办纪发[201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办纪发[2011]3号)


厅各处室,省机管局,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各下属单位、各代管单位:

经厅党组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六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
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厅进行一次《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检查,着力查找和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进一步推动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厅机关、省机管局、省政府各驻外办事处、各下属单位、各代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下同)副处级以上(包括非领导职务,下同),厅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内容

(一)各处室、单位检查内容: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是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有关会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教育,并将其作为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重要内容。

2.是否认真分析本处室、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业)行为。

3.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4.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5.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制度的情况,是否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形成用制度规范廉洁从政(业)的机制。

(二)党员领导干部检查内容: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是否严于律已,洁身自好,做到廉洁从政(业);是否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是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是否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是否按规定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下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还要检查是否切实担当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身作则,促进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的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专项检查工作在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厅系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

研究制定我厅《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营造人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1日-31日)

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并组织副处级以上、厅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如实填写《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有关表格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文字版、电子版各1份)于8月31日前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大楼107房间,联系人:杨军,联系电话:6264581,邮箱szfbjj@163.com)。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查自纠阶段,将对各处室、单位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处室、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

专项工作检查结束后,11月10日前向省纪委呈送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各个阶段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总支、支部)书记、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厅级领导干部按照党组织关系参加支部活动,《自查登记表》随处室或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和有关表格及时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外学习培训、休假、出差的人员要及时补课。各教学单位暑期要统筹安排时间,确保自查面达到100%。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处室、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坚持“自查适当从宽,监督检查从严”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认真领会政策精神,组织本处室、单位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如实填报自查自纠情况。对如实上报,且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违反《廉政准则》情节严重或拒不如实上报的,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制度,深化成效。各处室、单位要以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搞好专项检查各阶段的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要积极探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廉洁从政(业)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领导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深化工作成效。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日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要 点

自查情况

 

一、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情况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情况

 

2.将《廉政准则》作为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重要内容情况

 

二、是否认真分析本处室、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1.认真分析本处室、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的情况

2.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业)情况

 

三、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1.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共开展专项治理 项

2.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要 点

自查情况

 

3.对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涉及住房(套):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4.对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治理情况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5.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其他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情况

涉及金额(万元):

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四、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1.信访举报情况

信访举报(件): 处理(件):

 

2.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受理(件):  核查(件):

结案(件):查处党员干部(人次):

 

五、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制度情况

1.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制度(项):

 

2.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清理制度(项):



填表说明:1.本表请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可附文字说明;
2.此表随《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一并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
填表人单位: 姓名: 职务: 级别:

检 查 项 目

检 查 要 点

自查情况

一、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1.围绕《廉政准则》规定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违反《廉政准则》第条

具体情况: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3.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按规定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填表说明:1.本表由各处室、单位处级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可附文字说明;
2. 此表随《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自查登记表》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于8月31日前一并报送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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