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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防治地中海贫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
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
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国坚 自治区卫生厅厅长

成 员:
张红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巡视员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伟嘉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张光廷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范世祥 自治区财政厅总会计师

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巡视员

陈文儒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陈湘文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严 霜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班乐英 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

邓敏杰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部署全区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研究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由许亚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科学的工作目标,研究地中海贫血防治措施,积极推广适宜的婚检工作模式,组织和实施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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