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莆政综〔201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市巩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阶段性成果、夯实经济回升基础的关键之年,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市各级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市委五届八次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和谐社会”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挥审计机关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运行“免疫系统”功能,更好地服务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
2010年,我市安排审计项目计划的主要原则:一是立足发展,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围绕突出重点和促进建立长效机制的思路,加强和深化财政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的揭示和反映力度,推进政策、制度、机制的完善,促进依法理财;三是发挥审计的反腐倡廉和预警作用,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
以推动政府宏观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促进建立和健全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目标,根据市人大和政府的要求,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通过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掌握2009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围绕市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准确把握和客观评价市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关注预算执行结果,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征收、分配、拨付和管理行为,促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在全面把握部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下,促进预算项目执行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促进部门规范基础性管理工作和遵守财经法规,真实全面反映预算执行的情况和结果。
安排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0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建设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10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对工业发展资金、港口发展建设资金、外经贸发展资金、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及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公交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建设及其养护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粮食风险基金、涉农项目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普法及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实。
二、经济责任审计
深化对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任中审计力度,建立健全法人问责制,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经营决策的意识,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惩治、预防腐败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
(一)处级领导干部:安排对市财政局局长王玉宝、市科技协会原主席钟悦英、莆田一中校长吴智园、莆田二中原校长朱金先、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原主任陈肇坤、市政府驻福州办事处主任陈清龙、市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黄华、市二轻联社主任黄金耀、仙游县法院原院长林国标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分别于3月、11月或12月底前完成。
(二)乡镇领导干部:安排对仙游县鲤城街道办原党工委书记林鹤柱等11个乡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审计局直接组织或授权县(区)审计局交叉审计,于5月底前完成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三)机关科级干部:安排对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原副主任林庆模、市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许智强、市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黄金森等3个科级单位领导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于10月底前完成。
(四)经省审计厅授权,由市审计局负责对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鲁军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于10月底前完成,并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政府投资审计
(一)中央新增投资的医院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以保障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这些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促进加强项目管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目标,着重对仙游县医院和荔城区人民医院调查了解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效,摸清投资和进展情况,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关注投资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策、体制、机制等宏观层面深入分析原因,提供有价值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于8月中旬完成,并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根据《审计署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安排意见》,以及省审计厅工作安排,组织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和已完成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于9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要求,从2009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审计调查。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由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审计局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以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从总体上把握工程进度,全面掌握“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目标落实完成情况,切实推进“工程”目标的实现,为确保校舍安全、稳固,发展中小学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各县(区)审计局分别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两次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分别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分两次向省审计厅提交汇总报告。上半年审计调查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四)荔港大道(含跨木兰溪特大桥)建设项目专项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前期、标后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建设资金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等,并抽查跨木兰溪特大桥等1-2个分项目进行工程造价审查,于12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审计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四、外债审计
(一)地方政府外债总体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以推动外债结构优化,维护外债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加强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由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审计局对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农村卫生人力开发项目、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和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项目等进行审计调查,摸清外债的基本情况,揭示使用政府外债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的问题,掌握有关部门和单位拖欠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本息的总体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县(区)审计局于3月25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于3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汇总报告。审计调查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二)国外贷援款项目公证审计。抽调市级和仙游县审计局审计人员参加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卫十)和福建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二期项目的公证审计。重点检查国外贷援款和国内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设备采购和使用、提款报账等情况,关注项目执行中有无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定,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偿债风险高等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和项目协议,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于5月底完成,并由省审计厅外经处统一汇总上报。
五、专项审计调查
(一)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统一安排,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由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审计局对政府债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以摸清各级政府债务总体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与运行风险,促进地方政府规范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过度举债,偿债能力差的情况;政府统筹监管不力,为融资平台违规担保,加大财政风险的情况;提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保障财政安全和金融安全,促进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债务风险责任制度,防范财政风险。县(区)审计局于7月9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于7月20前向省审计厅提交汇总报告。
(二)职业教育办学经费和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审计调查。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围绕“摸清家底,揭示问题,提出建议”这一主题,由市审计局组织县区审计局着重从职业教育的政策、资金和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入手,了解相关政策基本情况及检查政策执行落实情况,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是否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重点调查我市中职教育经费总规模,分担比例、资金配套和兑现情况;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分配是否合理,拨付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转移、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各县(区)审计局于5月1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于5月20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汇总报告。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调查。由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县(区)审计局对200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基金进行审计调查,进一步揭示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居民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完整、有效运行。县(区)审计局于7月20日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市局社保科于7月底前完成汇总报告。
(四)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资金审计调查。以加强资金监管,促进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的落实为目标,对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资金进行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项目医疗器械设备采购资金总量及来源,设备采购及分配情况,利用中央增投资金、省补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对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列入提升改造项目投资情况,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分析评价项目的投资效果和效益,促进项目建设健康发展。于7月底前完成。
(五)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审计调查。以加强桥梁改造工程项目管理,促进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活动的落实为目标,着重对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进行审计调查。摸清工程项目计划及其资金下达、资金到位等基本情况,重点审查工程管理、招投标、工程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工程按期保质完成。于7月底前完成。
以上5个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并入“同级审”报告。
六、其他项目审计
(一)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单位审计。受市纪委委托,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对市交通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科技协会等6个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单位开展审计,分别于11月或12月底前完成。
(二)财务收支审计。安排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收支审计,于12月底前完成。
以上所有审计项目如果涉及到政府投资项目的,都要结合《莆田市审计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检查核实,并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七、工作要求
(一)注重提高审计质量。树立“一盘棋”思想,科学整合审计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努力提升现有审计资源的配置效率;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把有限的审计资源,放在多出“精品”上;严格审计项目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着力开发审计成果。坚持把查问题、提建议、促整改有机结合起来,把审计成果运用到推动发展上来。开展对2009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督促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反映、揭示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争取有更多的审计成果得到领导的关注和重视。
(三)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加强审计项目管理,牢固树立时效观念,对照计划规定,科学安排时间,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确保按时完成审计计划。强化审计时效检查和绩效考评,重点关注项目进度,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四)加快计算机审计步伐。继续重视信息化建设和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高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大胆实践,注意搞好计算机审计应用实例的总结、交流和推广。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严治理审计队伍,加强机关党建和效能建设,加强法制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切实树立廉洁清正的形象,自觉维护好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附件:莆田市审计局201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