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智等十三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的通知
(云政任〔2010〕7号)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档案局、云南行政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 智 任省民政厅副厅长;
李国材 任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 伟 任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张红霞 任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张 鹏 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
黄凤平 任省档案局(馆)局(馆)长;
李一是 任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厅级);
朱发顺 任省人民政府发展生物产业办公室主任;
徐浡尧 任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孙 鸣 任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杨赛光 任云南行政学院副院长;
朱华山 任省招生考试院院长;
邱 江 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澜沧江海事局(云南省航务管理局、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局长。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