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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局2010年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中医药局

【发文字号】 苏中医综[201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局2010年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中医综〔2010〕29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中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要求,落实好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和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全国开展中医药工作调研督导活动,为切实做好国家局对我省进行中医药调研督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中医药局2010年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各单位在调研与自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张小凡
联系电话:025-83620508
电子邮箱:zhangxf@jswst.gov.cn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附件:江苏省中医药局2010年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方案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江苏省中医药局2010年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我省进行中医药调研督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局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 调研检查内容
(一)《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
1、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中医药工作会议情况;
2、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的政策文件情况;
3、贯彻落实工作中采取的好做法和新举措情况;
4、地方财政中医药投入及体现对中医药的倾斜情况。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中医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中,对中医医院的部署和要求以及有关中医药政策落实情况;
2、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3、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中药基本药物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有关中医药服务内容的落实情况;
5、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有关中医药政策落实情况。
(三)中医药重点工作任务与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1、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省中医院);
2、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3、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包括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县级中医医院中药房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农村基层适宜技术推广、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等)实施情况;
4、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工作情况;
5、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城乡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6、中医药科技对中药产业发展支撑情况;
7、中医药文化建设情况;
8、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情况。
(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1、“十二五”规划的总体思路与主要目标;
2、与当地总体规划和卫生规划衔接情况;
3、重大项目规划与立项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0年5月下旬,省中医药局制定调研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检查。2010年6月,省中医药局对全省中医药工作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4项调研检查的具体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电子文档于6月10日前上报省中医药局。6月底前,省中医药局将有关检查情况报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三)调研督导。2010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成调研组赴有关地区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调研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此次国家局对我省的调研督导工作作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做好调研检查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各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我局要求,按时上报汇报材料,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认真了解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各市、各单位要通过自查,真实全面了解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有关规划安排,了解中医药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掌握第一手数据和资料,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总结基层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通过研究分析提出有效的整改落实措施。
(四)协调配合好国家和省的调研督导检查工作。具体时间部署另行通知。请各市、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日程安排和协调配合工作,并注意与本地区检查工作相衔接。
四、 组织领导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江苏省中医药调研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坤平
成员:孙志广、周柏林、陈燕、朱蕾、张小凡
办公室设在中医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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