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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琼教师[201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海南省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
高培训班的通知
(琼教师〔2010〕36号)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有关省级教师培训机构: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海南省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实施方案〉的通知》(琼教〔2006〕77号)精神,现就举办海南省第五期(2010-2011学年度)脱产提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第五期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项目继续在琼中、保亭、白沙、五指山、东方、乐东、陵水、昌江、定安、屯昌、临高、儋州、万宁、澄迈等14个市县实施。从以上14个市县共选派280名在职中小学教师,脱产参加为期一年的强化提高培训班,其中160名小学教师集中在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培训,120名中学教师集中在海南师范大学和琼州学院培训。

通过培训使受训教师达到以下要求:

(一)了解当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开阔视野,了解教育科学新知识,研究和掌握教育规律,进一步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掌握学科基本知识和技能,能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够进一步增强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观念,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学习研究和提高对教育教学规律的认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能运用现代化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的水平。

二、培训学科和对象

2010至2011年度开设的培训学科:海南师范大学开设初中英语和初中计算机两个学科,琼州学院开设初中物理学科,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开设小学语文及数学两个学科。
培训对象为具有一定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身体健康,近五年来未参加过脱产2个月以上培训,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并任教以上相应学科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优先推荐。

三、选派办法

根据《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参训教师指标分配表》(见附表1)的具体名额分配,各有关市县通过科组、学校与市县教师培训机构推荐受训教师。被选派参加脱产培训学习的教师填写《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一式两份)。

各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请于7月3日前,将附表2和《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脱产提高培训中小学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表3)的纸质文本寄报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同时将附表3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ytlyq@163.com。

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人:林艺青,联系电话:65236870,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楼4楼412房,邮政编码:570203。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底,培训形式主要为基地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和在岗研修等,具体培训方案由相关省级培训机构制订。受训教师具体报到时间以寄发的培训通知书为准。

五、考核与结业

参训教师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培训和实践,并通过学时考勤、培训课程考核合格者,将发给海南省教育厅印制的《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脱产培训合格证书》,其当年参训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记为10分。

六、有关要求

承办该项目的有关省级培训机构,必须努力提高培训项目的质量,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紧密结合参训教师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培训管理、跟班学习计划和预期成果等,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我厅将采取抽查考核、学员座谈等形式对整个培训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评估。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动员和组织教师参加脱产培训学习,切实帮助参训教师解决培训学习及生活的困难和问题。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班参训教师指标分配表

培训院校

培训学科

序号、市县

海南师范大学

琼州学院

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合 计

初中英语

初中计算机

初中物理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1

保 亭

2

2

2

 

 

5

5

16

2

琼 中

3

2

2

 

 

5

5

17

3

白 沙

2

2

2

 

 

5

5

16

4

五指山

2

2

2

 

 

4

4

14

5

昌 江

3

2

2

 

 

5

5

17

6

东 方

4

2

3

 

 

6

6

21

7

陵 水

4

2

3

5

5

 

 

19

8

乐 东

4

2

3

5

5

 

 

19

9

屯 昌

3

2

2

4

4

 

 

15

10

定 安

3

2

2

5

5

 

 

17

11

临 高

4

2

2

5

5

 

 

18

12

儋 州

6

2

5

 

 

10

10

33

13

万 宁

5

4

5

8

8

 

 

30

14

澄 迈

5

2

5

8

8

 

 

28

合 计

50

30

40

40

40

40

40

280



附件2
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
中小学教师脱产提高培训报名登记表
  市县登记号: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 别

 

(相片粘贴)

职 称

 

所学专业

 

任 教

年 级

 

现任教

学 科

 

现兼任学科

 

教 龄

 

毕 业

学 校

 

联系电话

 

所 在

单 位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

  年  月日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年  月日


注:1、“个人学习要求”一栏由教师填写个人迫切需要学习的目标、内容与要求;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省级培训机构存底,一份返回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附件3
海南省2010-2011学年度脱产提高培训中小学教师及其教学基本情况统计表
县(市)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10年月  日

序号

科目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职称

职务

任教学校

任教主科目

任教年级

教材版本

备注

             
             
             
             
             
             
             
             
             
             
             
             

填表说明:1、“任教科目”:只填任教主科目,若同时任教副科或其它年级的同一科目,可填在“备注”中;
2、“教材版本”: 教材仅限课本,版本指人教、沪教、苏教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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