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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地区发改委2010年喀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10]8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地区发改委2010年喀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0]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发改委《2010年喀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0年喀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分解计划及措施意见
(喀什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认真贯彻中央新疆工作会议,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推进喀什地区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起步之年。进一步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切实加快投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实现2010年喀什地区经济增长目标。根据2009年喀什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以及2010年喀什地区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喀什地区确定2010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50亿元,比2009年增长20%。确定重点项目91项,总投资691.18亿元,确定重点前期项目122项,总投资999.02亿元。为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现将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各行业,并就做好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出以下措施意见。

一、分县(市)、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一)分县(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喀什市计划投资58.08亿元,比2009年增长25%。
---疏勒县计划投资36.67亿元,比2009年增长30%。
---疏附县计划投资15.64亿元,比2009年增长36%。
---英吉沙县计划投资12.72亿元,比2009年增长20%。
---莎车县计划投资24.72亿元,比2009年增长20%。
---泽普县计划投资13.5亿元,比2009年增长21%。
---叶城县计划投资24.11亿元,比2009年增长20%。
---麦盖提县计划投资13.57亿元,比2009年增长25%。
---岳普湖县计划投资9.36亿元,比2009年增长25%。
---伽师县计划投资16.7亿元,比2009年增长45%。
---巴楚县计划投资24.14亿元,比2009年增长20%。
---塔什库尔干县计划投资11.2亿元,比2009年增长20%。

(二)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农、林、牧、渔业、水利计划投资32.2亿元。加快中低产田、灌区节水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电路气基础设施和粮食物流通道建设,加快完成9个县18000户农村户用沼气和127个乡村服务网点工程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城乡抗震安居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无电地区区域送电工程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争取下坂地水利枢纽工程首台(3x50mw)机组2010年6月发电、2010年底三台机组全部发电、加快叶河中游渠首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塔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河流流域治理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实现阿尔塔什、卡拉贝利水利枢纽工程开工建设,加快莫莫克、库尔干2座山区水利枢纽工程前期工作,加大开展以渠道防渗、渠系建筑物配套等常规节水为主的喀什噶尔河流域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力度。
---采矿、制造业计划投资54.07亿元。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尽快启动能源发展规划,配合自治区做好前期调研,争取自治区“十二五”能源规划特别是煤电、煤化工布局规划方面加大对喀什的支持力度;推进喀什飞龙水泥有限公司6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伽师县铜辉矿业50万吨扩建项目在2010年完成总投资50%的进度,鑫慧铜业难处理矿多元素综合回收项目完工投入试产。促进叶城县华峰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硫酸、2万吨∕年硼酸生产项目,莎车县昆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硼酸建设项目,泽普县东辰工贸有限公司5千吨∕年mtbe(添加剂)建设项目在2010年底建成投产。实现喀什飞龙水泥有限公司6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技改, 疏勒县新森水泥有限公司100万吨∕年项目续建完成。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计划投资20.81亿元。完成阿克苏-巴楚二回220kv送电工程,220千伏鹿莎线输电线路工程,220千伏疏附送变电工程。完成天然气气源点的选择和管网及配套设施规划。推进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快城市特别是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疏勒县齐鲁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力促国电巴楚县(2×135mw)火电厂建设项目和新疆华电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2*330mw)扩建热电联产项目今年上今年开工建设,完成喀什地区2010年农网完善投资项目建设。
---交通运输计划投资20.58亿元。加快喀-和铁路、g315线喀什-叶城段高等级公路等重点交通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叶城县依提木孔木乡-塔什库尔干g314岔口山区三级公路,s310线麦盖提-疏勒县塔孜洪乡高等级公路、s215线巴楚县三岔口-莎车高等级公路以及g314线和g315线连接段喀什绕城高等级公路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中吉乌铁路前期工作,促其早日开工。加快推进莎车机场前期工作。
---房地产业计划投资33.51亿元,比2009年增长27%。加大廉租房、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优化房地产业投资结构,大力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
---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投资23.22亿元,比2009年增长21%。继续加大改善民生的投入。加强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薄弱环节的投资力度,抓好廉租房、老城区改造、抗震安居工程、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民汉合校”、学前“双语”教育等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学前“双语”幼儿园、“双语”师资培训基地以及“民汉合校”、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等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再新建222所学前“双语”幼儿园、5所“民汉合校”、2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17所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成地区“双语”师资培训基地。抓紧做好“强基育人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前期。积极完成7个县级广播电视机房改造建设项目,新建5个中心乡镇卫生院、120个行政村卫生室,全面完成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抗震安居计划投资19.13亿元。
---其他投资计划投资46.49亿元。加强城镇供排水、垃圾处理、集中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商业、信息运输业、文化体育娱乐业、居民服务业、新闻出版业、公共管理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基础设施。

二、做好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措施意见

我区近两年固定资产投资对全区gdp的贡献率均在60%以上,经济增长投资拉动型特征非常明显,在目前消费需求和外贸出口拉动作用相对较弱的情况下,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对于确保我区经济平稳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县(市)、各部门要以新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在我区发展和稳定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的新形势下要站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地区确定的投资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县(市)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将投资任务层层分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投资较快增长。

(一)加强项目前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起点和关键环节。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前期工作责任,建立项目库,制定专人负责,合理确定项目前期工作周期,细化目标和责任,明确时限,争取新开工建设一批事关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和事关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要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尽量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非正常调整。加快推进项目特别是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积极落实项目资金、土地、环评、施工等建设条件,完善相关手续,督促项目单位及早做好项目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协调解决存在困难的问题,促进更多的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实现项目建设有序接替。

(二)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为投资快速增长提供资金支持。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支持的有力机遇,继续把争取国家支持和对口援助放在投资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对项目前期经费投入的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大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狠抓招商引资的落实,依托资源优势和口岸优势,积极引进国内外有经济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我区经济建设。对已达成意向或签约项目,要紧盯不放,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三)加强投资项目管理,确保投资效益。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把项目审核关,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中央补助投资专户管理、竣工验收等各项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项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规范、顺利实施。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申报资料不完善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对不按规范招投标、施工、财务管理混乱、擅自变更的项目,要一抓到底,决不姑息,杜绝以政府决策替代行政审批现象的发生。对存在问题的项目,要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重违规的,要依法严厉查办。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多完成工作量。

(四)强化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各部门要健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项目履行审批程序、实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资金落实、招投标管理、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立即整改,并做到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及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不出问题。对屡查屡犯和整改不力的,要调整中央补助投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今后安排中央、自治区补助投资时将与各县(市)、各部门项目实施挂钩,奖优罚劣。

各县(市)、各部门要建立本县(市)、本部门投资完成情况月度报送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按月对投资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拟采取的措施进行全面分析,并于每月1日将本县(市)、本部门投资完成情况报地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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