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在许昌市开展国家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2010〕193号)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函〔2010〕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你市列为国家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试点市。现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试点工作
根据《河南省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及管理程序,以重点工业企业和地方优势产业为核心,制定达标备案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及对应的技术标准目录,组织实施达标备案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工业企业贯标达标情况调研
选择重点工业企业开展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贯彻实施情况调查,摸清现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及建议。
三、组织企业制修订一批我省工业发展亟需标准
结合本市工业经济发展特色,选择贸易、民生、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我省工业行业发展亟需的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组织市内重点企业每年制订5~10个我省急需的行业或地方标准。
通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达标备案试点工作,加强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提升你市工业产品质量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出贡献。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