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中心城区及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加油站和加气站布点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93号)
各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中心城区及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加油站和加气站布点规划(201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规划组织实施。
加油站和加气站布点规划(2010-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适应城市未来发展和需要,指导新的加油站和加气站布点设置,引导、推广使用清洁燃料,保障城市交通功能安全运行,促进城市市政设施建设,结合本溪实际,特编制《本溪市中心城区及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加油站和加气站布点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从本溪实际情况出发,以适应市中心城区及桥北工业区车辆交通发展需要为目的,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成品油和天然气销售服务网络体系。
第三条 规划原则
1.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布局科学合理、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站和加气站服务网络体系。
2.要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中心城区及桥北工业区各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密切衔接,结合城市发展,与城市道路交通量相适应,以适应城市车辆及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
3.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片区的用地性质及道路交通流量,依据科学的服务半径和分布密度,合理布局,同时避免对城市消防、交通和环保的不利影响。
4.加油站和加气站规划应体现规划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有配套和管理措施与政策法规相对应,有统一的管理体系和严格的监督机构配套,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5.规划布点要满足消防和安全防护有关技术规范。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3.《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4.《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
5.《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第23号令);
6.《关于做好汽车加气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商联发〔2005〕248号)
7.《本溪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7-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8.《本溪太子河新城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
9.《本溪钢铁深加工(桥北)产业园城市设计》
10.《本溪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规划(2005-2020)》
第五条 规划期限2010-2020年。
第二章 规划标准与规定
第六条 加油站和加气站等级设置要求1.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本次规划新建加油站全部为三级站,油气合建站全部为二级站。
2.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采用子母站方式设置,本次规划新建加气站全部为cng加气子站。随着技术发展,可建设应用新技术的加气站,如lng(液化天然气)加气站。
第七条 加油站和加气站在道路两侧的布置方式
公共加油站和加气站在城市道路两侧应均匀分布,避免分布过密。加油站和加气站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分布类型主要有:直对式、斜对式和同侧式。
直对式:加油站和加气站直接面对面地分布在道路两边,此类型一般在等级较高的双向道路上采用。
斜对式:加油站和加气站均匀分布在道路两侧,间距不宜过小,一般要求机动车行驶方向右侧的加油站、加气站首先被看到,此类型较为合理。
同侧式:加油站和加气站均匀分布在道路的同一侧,间距一般不小于3000米,尽量避免过多的加油站和加气站分布在道路的同一侧。
第八条 加油站和加气站的服务半径
根据城市道路规范的规定,取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为0.9-1.2公里。加气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
第九条 加油站和加气站选址设置原则与具体要求
(一)设置原则
1.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但不能影响车辆通行。
2.应有利于交通安全。
3.站址应避开人流密集区、重要建筑物及地下构筑物区,尚应避开塌陷地区及泄洪道旁。
(二)具体要求
1.加油站和加气站出入口的行车视距。公共加油、加气站定点时必须保证站点出入口的行车视距,一般不小于100米,特殊情况下不得小于50米的距离。
2.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加油站和加气站应尽量安排在路段中间。一般要求离主干路道路交叉口不小于100米,离其他道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如确有必要布置在距交叉口较近位置,应对加油站和加气站的出入口进行合理布局,不应影响道路交叉口的通行能力。
3.与人口聚散点和重要公共设施的距离。加油站和加气站出口与学校、医院和住宅生活区等设施的主要出入口距离,不宜小于50米,避免加油车辆对行人带来不便;加油站和加气站出入口与桥梁引道口、隧道口、铁路平交道口、军事设施等重要设施的距离应在100米以上。
4.环境保护要求。在风景名胜区、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居民住宅小区等区域内部不宜设置加油站和加气站;加油站和加气站与城市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及饮用水源汲水点的水域距离应不小于1000米,陆域不小于500米,避免对水资源产生污染;加油站和加气站的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不应降低当地的显著个性与质量。
5.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通气管管口、加气工艺设施等站内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需满足《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
第三章 加油站、加气站布局规划
第十条 加油站、加气站布局规划规划保留现状加油站21座、现状lpg(液化石油气)加气站2座,随城市发展建设逐步取消加油站8座、加气站1座,现状益民加油站改建为油气合建站。规划新建加油站3座,油气合建站18座,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7座。详见附表1(加油站、加气站规划一览表)及附表2(规划逐步取消加油站、加气站一览表)。新建加油站及合建站主要位于郑家东风湖工业区、滨河南路、彩屯彩北、溪湖、大峪姚家、环山路、育龙路沿线、太子河新城和桥北工业区。规划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为0.9公里,分布密度为0.37座/平方公里。 新建加气站及合建站主要位于郑家东风湖工业区、彩屯彩北、溪湖、大峪姚家、环山路、育龙路沿线、太子河新城和桥北工业区。分布密度为0.24座/平方公里。
第十一条 加油站、加气站总量控制
在用地条件及安全许可的情况下,现状与规划的加油站、加气站及合建站可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改建为单独的加油站、加气站或者油气合建站,但加油、加气站及合建站的布点总数应控制在52座之内,可以提供加油服务的站点(包括加油站及合建站)总量动态控制在45座之内,可以提供加气服务的站点(包括加气站及合建站)总量动态控制在30座之内。
第四章 加油站、加气站规划管理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规划管理措施1.本规划审批公示。规划报送审批前,规划草案应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本规划由市政府审批。
2.强调规划的严肃性。加油站、加气站规划一经批准,应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保证规划的落实和实施。任何时候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经政府批准公布的加油站、加气站布局规划中有关布点的规划内容。对已批准的加油站、加气站布局规划和近期计划,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报审批机关备案。
3.严格加油站、加气站项目审批程序。市服务业委根据本规划制定建设计划,将近期拟建设的加油站、加气站布点报省服务业委进行规划确认后,由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并转国土资源部门履行土地出让程序,建设方在获得建站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后,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同时由省服务业委确认建站主体。加油站、加气站的设计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向市服务业委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加气站经营资格或油气合建站经营资格,并由省服务业委员会审批发证。
第十三条 规划实施措施
1.加强领导,协同配合。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油站、加气站的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加油站、加气站建设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违规建设的加油站、加气站的管理与处罚。加油站、加气站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各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商务部有关规定,凡新建加油站、加气站,需报省服务业委进行审批,其他部门和地区不得越权擅自审批。
3.调整布局不合理的加油站、加气站。对具有合法手续,但不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加油站、加气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市场调节、政府拆迁补贴等措施搬迁,经营不善的退出市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划由文本、图纸、说明书及附件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实施。同时,根据本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 本规划自批准后,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第十七条 本规划由本溪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现状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2.规划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3.规划逐步取消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附件1:
现状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划意见 | 备注 |
1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金雨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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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南地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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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溪市益民加油站 | 改建为油气合建站 | 需做好交通组织,不影响交叉口通行。 |
4 | 本溪市平山区千金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5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新立屯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6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转山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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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大河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
8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消防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9 | 本溪市燕东服务中心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或转为内部使用。 |
10 | 本溪电业局老年石油经销处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或转为内部使用。 |
11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地工路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12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解放路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13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太河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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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彩屯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15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彩北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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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河沿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17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大峪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18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小堡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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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本溪市明山区航溪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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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明山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21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飞龙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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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龙山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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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华兴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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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威宁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25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高台子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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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本溪市成胜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27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桥头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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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明君加油站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29 | 本溪市北台巨能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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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北台加油站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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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本溪市天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规划保留 | 需做好交通组织。 |
32 | 本溪市蓝天环保汽车改装供气厂 | 规划逐步取消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33 | 本溪市绿洲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规划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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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规划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划意见 | 备注 |
1 | 郑家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东风湖工业加工区规划建设选址。 |
2 | 彩北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须征得省有关部门同意。 |
3 | 竖井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竖井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4 | 彩屯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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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滨河南路加油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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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转山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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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育龙路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育龙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8 | 地工路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与原第二玻璃厂加油站置换建设。 |
9 | 滨河南路本钢五水源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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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河西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溪铁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11 | 溪湖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溪湖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12 | 柳塘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柳塘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13 | 姚家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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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小堡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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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程家加油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公交车场规划建设选址。 |
16 | 大峪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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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新立屯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文化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18 | 千金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千金路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19 | 益民油气合建站 | 现状改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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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威宁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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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高台子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沈本产业大道沿线开发改造规划建设选址。 |
22 | 高台子工业园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高台子工业园规划选址。 |
23 | 太子河新城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中央大街沿线规划建设选址。 |
24 | 梁家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中央大街沿线规划建设选址。 |
25 | 牛心台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卧三线沿线规划建设选址。 |
26 | 卧龙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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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卧龙车场加气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公交车场规划选址。 |
28 | 新明君加油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桥北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选址。 |
29 | 桥北工业区油气合建站 | 规划新建 | 规划选址未定,结合钢铁大道沿线规划建设选址。 |
附件3:
规划逐步取消加油站和加气站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划意见 |
1 | 本溪市平山区千金加油站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2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消防加油站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3 | 本溪市燕东服务中心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或转为内部使用。 |
4 | 本溪电业局老年石油经销处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和安全工作,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或转为内部使用。 |
5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彩屯加油站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6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明山加油站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7 | 本溪市蓝天环保汽车改装供气厂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8 | 中国石油辽宁本溪销售分公司威宁加油站 | 维持现状,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
9 | 本溪市平山区北台镇明君加油站 | 维持现状,做好交通组织。随城市开发建设逐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