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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刘洪涛厅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颁发部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豫建[2011]1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刘洪涛厅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豫建〔2011〕102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委),各省直管县(市)建设主管局(委):

2011年6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刘洪涛厅长出席了河南分会场会议,并在会后做了重要讲话。为扎实做好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刘洪涛厅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刘洪涛厅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会议上的讲话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 件

刘洪涛厅长在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
管理电视电话会议河南分会场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6月8日)

同志们:
刚才,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维新同志亲自主持会议,河北省建设厅、青岛市政府、包头市政府、诸暨市政府和重庆建工集团分别做了经验介绍和发言,郭允冲副部长做了主题讲话。我提醒同志们一定要认识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这次全国电视电话会的重要性。现在正值三夏大忙时期,姜部长在这个时候亲自主持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并着重强调了三个方面问题,特别强调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更重要的是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极其重要的民生工程。这次会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规模很大的一次会议,一直开到市、县,都充分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关系到民生、关系到社会和谐,必须将这项工作办实办好,既要保证完成1000万套任务,同时还必须是保证质量。我们在座的各位都是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我们要做的就是为民办实事,越是民生的工程、越是老百姓的事情必须做好做扎实。借此机会,我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做好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几点要求,总体是要做到“一个到位,两个认真,三个加强和一个追究”。

一、“一个到位”,就是对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到位

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改善民生、尽快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现实需要。省委在今年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把大规模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八策并举”之一来抓,同时也将其列入今年“十项民生工程”之首。 卢展工书记亲自主持常委会听取我省保障性住房工作汇报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并指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今年省委的督查事项之一。李克强副总理在2月24号国务院召开的会议上明确指出,今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要全过程介入。同志们,一定要知道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保障性住房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卢书记深入市、县调研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郭庚茂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张大卫副省长多次专题听取汇报,研究方案,部署任务,提出要求,解决难题。省政府于3月1日召开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我省开工建设210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下达了今年完成42.09万套的任务,各省辖市政府分管同志向省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这就意味着这项工作正式纳入今年目标督查范围。这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要求很高,使命光荣,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上述目标能否实现。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质量过硬、人民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德政工程。

二、“两个认真”,就是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是要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今年以来的几次督察情况来看,我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总体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个别工程执行建设标准不到位和施工存在一些质量通病等问题。这些问题说明我们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还存在质量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全省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

二是要认真履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建立工程质量回访制度,完善质量投诉处理机制,严格执行施工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标牌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程依法遵规建设。

三、“三个加强”,就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全过程监管,加强督查

一是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大力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抽调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监管队伍专门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管工作。要切实保障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经费,为确保工程质量监管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各地都要建立工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必须加强全过程监管。要根据工程的建设特点,制定专门的质量安全监督方案,调整充实监督力量,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勘察、设计与变更、材料进场检验等主要环节,切实抓好结构施工、水电安装等方面的检查,重点整治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通病,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三是必须加强督查。要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督查,并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工程质量监管上要做到月月有信息,季度有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总考核。为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水平,激励工程创优,建设厅将专门设立保障性工程质量“安居奖”,并将评定情况通报全省。

四、“一个追究”,就是必须严格工程质量责任追究

要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对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参建各方违反国家规定,致使房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导致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还要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包括质量通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尽管我们要追究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同时也必须强调一下建设主管部门的责任。这次会议结束后,各省辖市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抓实抓好。按照姜部长讲的一定要把好事办好。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全国和我省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过程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是时代赋予我们光荣的使命,我们必须不负重托。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一切力量,真抓实干,确保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万无一失,圆满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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