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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1]10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1〕10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贵阳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贵阳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及2011年5月26日市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要求,切实改善我市行政区域内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的市容市貌,引领全市新农村建设,展示我市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我市的整体形象和发展实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以“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积极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以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开展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逐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统筹推进。对我市辖区范围内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进行科学规划,编制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注重突出乡村特色和时代特点,为村容村貌整治的展开提供可靠依据。做到“点、线、面”有机衔接,生产、生活和生态同步改善,改造、整治同步推进。

(二)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针对沿线村庄与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距离远近不同,村庄环境、公共设施、房屋建筑等基础条件参差不齐等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整治,分类指导沿线可视范围内房屋立面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

(三)综合整治,务求实效。将房屋立面改造与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房屋美化、路街亮化、村庄绿化、文体卫设施配套化等整治内容相结合,实现建筑改造与环境改善同步优化的效果。

(四)群众参与,政府补助。充分组织动员群众采取投工投劳等多种方式参与整治工作,政府适当补助,形成合力,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五)以奖代补,以补促投。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按照村庄规划、推荐图集、建筑质量、环境整治要求实施改造的乡村,给与补助和奖励。

三、目标任务、基本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

以村庄整治“六化”(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房屋美化、路街亮化、村庄绿化、文体卫设施配套化)为基础,村庄建筑立面整治为重点,对我市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两侧200米可视范围以内的村庄进行整治,重点对目前仍在使用、20至30户以上集中连片、不属于新农村建设搬迁范围的房屋进行改造,改善高等级公路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形成一路一景,展现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外在形象。

1.高等级公路沿线整治范围为贵黄公路(贵阳段)、贵新公路(贵阳段)、厦蓉公路(贵阳段)、贵阳环城高速公路、贵开高等级公路、贵毕高等级公路(贵阳段)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村庄环境整治等,涉及各区(市、县)房屋约15717户。

2.重要节点整治范围包括花溪区孟关乡沙坡村、青岩镇北街村姚家关组;清镇市红枫湖镇民联村、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右二村;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六广镇六广村;息烽县西山乡西山村、永靖镇立碑村;开阳县南江乡龙广村、禾丰乡川洞村;乌当区羊昌镇甲岗村黑石头组、新堡村上下街组;白云区牛场乡蓬莱村、都拉乡上水村等十五个村寨的整治。

3.城市快速路沿线整治范围为二环路两侧200米可视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市容环境整治等。

(二)基本内容

1.高等级公路沿线屋面和外墙面整治。高等级公路(贵阳段)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屋面和外墙面整治改造以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黔中民居”为主要基调。各区(市、县)要结合当地特色,编制辖区内的高等级公路(贵阳段)沿线屋面和外墙面整治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

2.高等级公路沿线绿化及环境整治。对高等级公路(贵阳段)沿线可视范围内空置的建筑物、构筑物,别是有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施工中留下的临时建筑应予以拆除,并对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房屋、工业区和工业废料堆场等进行绿化及景观墙建设,补种行道树及局部遮挡,绿化布局要与自然地形、环境相宜得体,同时引导沿线农户调整产业结构,通过经果林的种植改变沿线景观。

3.高等级公路沿线主要节点整治。从村庄规划入手,以村容村貌整治为主,使改造整治后的村庄路面硬化、人畜分离、厕所卫生、排水畅通、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配套、房屋安全经济美观并富有特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村容村貌总体整洁优美,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配套、环境较为整洁、村貌总体美化”的目标。

4.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城市道路景观规划对沿线建构筑物进行整治以及景观生态带建设、广告牌清理、违法建筑拆除、企业环境整治。

5.为了不重复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位于近期拟建设地块内的农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景观整治。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1.动员部署、落实任务(5月27日至6月15日)。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安排布置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编制方案,组织开展宣传,并将宣传工作贯穿整个整治过程。

2.明确责任,完成整治(6月16日至8月15日)。根据制定的有关政策,沿线各村和企业单位开展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加强检查和指导,对有关重点工作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3.验收考核,资料归档(8月15日至8月30日)。对沿线各村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审核审计、兑现政策,在此基础上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阶段: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待二环路竣工后,根据沿线规划控制及开发情况,按城市景观设计的要求,结合旧城改造,完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实施。

第三阶段:高等级公路沿线生态带建设

结合沿线植被恢复、林地建设及经果林种植计划,适时进行绿化。

四、经费筹措及补助标准



按照各区(市、县)自筹为主,市级财政适当补助的原则,根据沿线摸底情况,按每区(市、县)500至1000万元进行补助(各区、市、县先行拨付一半补助,待验收后再补足安排计划),共计需安排补助资金925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安排2000万作为以奖代补资金,对整治工作完成较好的区(市、县)进行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高等级公路沿线及城市快速路整治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量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长青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继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筑江为副组长,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林业绿化局、市城管局、市督办督查局、市农委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区、市、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实施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讲究方法,注重结合。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整治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由点到面,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实施步骤,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五个“结合”:一是与当地农村的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起来,推进各项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与农房确权相结合,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三是与生态镇建设相结合,按照民生工程的要求,实施生态村的建设;四是与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带建设相结合,优先考虑高等级公路沿线两侧的产业带布局,以加快高等级公路沿线两侧特色产业的发展,增强沿线的绿色景观效果,提高农民的收入;五是与发展乡村旅游相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做实事。

(三)深入发动,广泛宣传。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引导,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各级要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将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整治工作纳入2011年度考核目标,细化责任,倒排工期,加强调度,强力推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各司其责,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各部门职责做好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整治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实施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整治工作专项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住建部门要负责对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城市快速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指导编制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林业绿化部门负责对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红线外两侧200米范围内进行全面规划,实施生态带建设;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快速路沿线两侧视觉范围内的广告牌进行清理,拆除路边、屋顶和墙体等有碍景观和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等不规范的广告牌;农业部门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沿线经果林建设。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对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两侧影响视觉景观效果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对未办理手续、手续不齐或手续到期的棚舍,视同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对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两侧视觉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动员,要求其按照清洁生产企业的建设要求进行管理整治,使沿线两侧的企业达到厂房整齐、厂容优美、清洁环保的要求;对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两侧视觉范围内的建筑材料堆场、混泥土拌和场、挖掘机和废弃车辆停放场进行整治或搬迁。

(六)服务到位,确保质量。为帮助农民建设具有农村特色和地方民族特色的住宅,促进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和谐统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区(市、县)、乡(镇)政府要指导农民按照村寨规划及整治方案组织实施,并做好技术服务。同时,市、区(市、县)、乡(镇)三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工程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七)督查促进,验收考评。高等级公路及城市快速路沿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开展整治工作情况每半月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将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整治工作完成后由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对成绩突出的区(市、县)进行表彰奖励,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区(市、县)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六、整治经费保障


此次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各级财政应安排专项经费并及时到位,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贵阳市2011年高等级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资金计划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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