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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赣司办字[201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的通知
(赣司办字[2010]1号 2010年5月)


各设区市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举办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通知》精神,现将参加第3期至第8期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第3期培训班时间:5月25日至6月3日,5月25日报到;
第4期培训班时间:6月4日至6月13日,6月4日报到;
第5期培训班时间:6月20日至6月29日,6月20日报到;
第6期培训班时间:7月1日至7月10日,7月1日报到;
第7期培训班时间:7月11日至7月20日,7月11日报到;
第8期培训班时间:7月22日至7月31日,7月22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司法局认真落实调训计划,统筹安排,按要求选派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参训,确保调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2009年参加过第1期、第2期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的司法局长,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2、各设区市司法局务必于5月17日前,将第3期至第8期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通过内部公文传输系统发至省司法厅宣传培训处。联系人:陈晓慧;联系电话:0791-6207329;手机:13979177636。

3、参训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1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培训班报到当日18:00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司法部悦都大酒店、保定市火车站设接站点,集中乘车前往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需要接站的同志,请提前5天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接待中心联系。
(1)由首都机场到京的学员,可乘坐首都机场至公主坟的民航班车,到终点站公主坟下车后,自行前往悦都大酒店。
(2)乘火车到京的学员自行前往悦都大酒店。
悦都大酒店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甲1号(西三环六里桥西北角100米),总台电话:010-6349772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接待中心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312-5911700,手机: 13722299621。

附件:1、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略)
 2、全国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报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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